商标战略发展意见模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与保护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着力增强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扎实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科学高效的商标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商标战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2万件,其中农产品商标注册总量超过1500件,服务商标注册总量超过1000件;国际注册商标超过1500件,具有原产地地理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商标总量10件。
(二)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数量不断增加。到2015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26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达130件。
(三)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实现中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年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40%以上。传统优势行业形成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及文化等产业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不断提高全市服务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四)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扩大,全民商标认知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商标管理和刑事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法律宣传工作体系。以“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加大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申请商标境外注册,帮助和推动企业积极进行海外维权。
(二)结合产业政策,全面推进商标战略
1.大力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支柱产业。鼓励、支持具有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我市大型企业,以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产品为纽带,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档次,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著名商标,以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2.着重推进特色农产品商标建设。引导、扶持农产品生产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指导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引导、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商标争创我市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3.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商标。大力提倡服务业商标战略,不断提高旅游、金融、法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服务业商标注册数量。注重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聊城特色的文化品牌和旅游商标。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服务业中尽快打造一批有我市行业特色的.高知名度商标。
(三)强化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积极创建商标战略示范点。在全市创建1-2个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1-2个省级商标战略示范企业,2个以上市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在各县(市、区)创建2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特色示范专业村(社区)。推动各县(市、区)、各企业不断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发挥商标在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指导企业做好马德里商标注册。对我市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出口创汇型产品,要积极做好马德里商标注册试点工作;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利用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对发展自主品牌的加工企业在商标服务、维权及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推荐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3.提升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能力。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以确权、用权、维权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保护机制,提高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防范商标侵权。推动和指导企业办理海关自主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加强商标海关保护。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完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投资、侵权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发挥行业协会和商标代理组织的作用。发挥商标协会和各行业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商标权益、海外商标申请与培育、申请驰名、著名商标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1.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商品集散地实施重点监管,着力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问题,并遵循国际公约的规定,依法保护涉外商标。
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工商与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区域保护合作机制,打击跨区跨境商标侵权行为。
3.加大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力度。健全驰名、著名商标数据库,与企业名称信息系统同时运行,严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关,禁止他人将驰名、著名商标注册为同行业新设立的企业名称字号;严厉查处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xx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落实辖区内商标发展、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培育等工作,处置发生在本辖区的重大商标侵权行为。建立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工商、发改、商务、财政、科技、公安、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工作。
(二)完善激励机制。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根据市相关办法规定,给予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融资贷款、重点物资运输、用电安排、技改贷款贴息等方面要给予优先安排。对商标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其经营者参加省各类先进的评选。对商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