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司XXXX项目部担任XXXX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兹证明员工(身份证号),自年月入职,在公司担任部门职务,于年月日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_____先生女士,自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