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张东东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存根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事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函专用于人民法院指定刑事案件或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决定不予以法律援助的情况,交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____________:

  本中心(处)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你院(局)关于为________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指定/申请法律援助的来函。经审查,本中心(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不予以法律援助。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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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刑事法律援助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遇有法定情形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一、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赋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2.指派辩护律师的主体: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改变由法院指派律师的做法。

  二、依职权提供法律援助:

  1.依职权提供法律援助类型: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扩大】/死刑的;

  d.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依职权提供法律援助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3.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分别在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

  (1)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对于公检法根据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法律帮助的:

  a.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日以内指派律师;

  b.并将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公检法。

  【提示】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情形之一:

  ①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③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④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⑤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三、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法律援助规定:

  1.公安机关依职权提供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符合法定情形:

  a.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b.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2.公安机关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1)公安机关收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

  a.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b.并通知申请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c.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地址不详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2)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作为辩护人/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律师提示】

  ①新刑事诉讼法将法律援助适用的期间由审判阶段扩大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

  ②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仅限于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③法律援助机构只能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能指定不具备律师身份的人担任辩护人)。

  ④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34条/《高法解释》第36条】/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高法解释》第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