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简报

马振华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简报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简报1:

  近日,东阳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家庭主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离开东阳市域范围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本市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文件要求,各镇乡(街道)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并在9月30日前完成排查。

  同时,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大对入托、就学关爱保护力度,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留守儿童的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对于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的,留守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简报2:

  5月3日上午,市长缪瑞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物业服务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意见办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副市长华静、储永宏、孙建友,市政府秘书长翁国玖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会议指出,物业服务管理是利民惠民的重要民生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完善物业服务管理相关制度,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行为的规范,加大对住宅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引导和监管,切实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更加便民利民惠民,不断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各相关区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精准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在此基础上落实关爱措施,强化保护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让他们享受到更多的关心关爱,和全市其他未成年人一起安全健康成长。

  会议还研究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会议要求,要结合已经实施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各区实施政策制订,强化新旧项目标准衔接,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坚持依法公正公开操作,切实维护好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动城市建设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简报3:

  4月28日,葫芦岛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总结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关爱保护措施。摸清底数,建立动态数据库;突出重点,提出政策措施和系统性安排;落实家庭看护工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守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为他们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会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建昌县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能,就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了总结发言。

  葫芦岛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孟冰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