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规范

孙小飞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规范

  为加强烟火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提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7.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2)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样、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3)设计图样和测绘图样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3)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1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建设、生产和经营中,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