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xxxxxxx为xx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1年整,在x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xxx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xxx年十月二十六日
教育体育局领导:
近期我校组织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彻底清查,发现部分设施、仪器因使用时间较长、自然损坏,已无修复使用价值,另有部分设施因新建项目拆除,特提出报损、报废申请。报损、报废固定资产数量:2985件,总价值:260474.29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当否,请领导批示。
学校负责人: 学校公章
xxxx.3.16
明光市财政局国资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五节金属柜154套,电话机2部,办公桌13张,椅子11把,档案柜2组,保险柜1台,橱柜3个,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失去使用价值。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72665.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件:申请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
xxxx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