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行为守则》
为规范义工在志愿服务中的行为准则,展示义工友好、阳光、健康的形象,提升社会公众认可度,促进协会各项公益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行为守则。
一、着装与举止
1、着装应朴素大方,整洁卫生;活动期间不穿着拖鞋、短裤、短裙、吊带衫等,不浓妆艳抹,不披头散发。
2、非义工活动不得穿着义工服。
3、言行举止应端庄大方,真诚谦虚,活动期间不得喝酒,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脱岗,不影响他人的'生产和生活,遵守社会公德,注重礼仪形象。
二、守时与请假
1、准时参加各项活动,遵从协会的分工安排。
2、已报名但无法参加活动的,应提前请假。
3、严格履行与服务对象的约定,取消或更改约定需提前与服务对象沟通,取得对方的理解。
三、合作与支持
1、服从协会统一安排,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2、尊重团队意见,统一行动,互相支持,保证活动的安全和效率。
3、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村委等相关单位的合作。
四、平等与尊重
1、义工之间平等相待,体现友爱互助的义工精神。
2、义工与服务对象之间平等相待,尊重对方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尊重对方的隐私和生活方式。
3、义工团队之间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提倡环保,宣扬绿色公益。
2、注意自身心理健康,克制个人主观偏见和情绪。
3、不能做到的不要作出承诺,已承诺的事项必须记录和兑现。
4、不随意拍照,服务对象的照片只作工作之用,未征得服务对象同意不得公开发表,如需发表,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处理,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5、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特殊情况需告知协会,并按不低于市场购买价格付款给对方。
6、活动期间保持耐心和注意力,倾听是最好的尊重,同理心是最真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