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3.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请示主要用于:
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处理;
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
3.超出本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本部门无力协调,请示上级予以指示。
请示按请示目的,可分为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两类 。
批准性请示内容比较简单、具体,往往是一些实际事项的请求。
批准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常是导语式的,要扼要地讲明请示的背景和根据,及概括地写出请示事项。
请示内容是请示的中心部分,要写得具体,条理清楚,说服力强。请示内容包括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或事实两项内容。提出请示事项要具体,阐述说明道理要充分,只有这样才能使有关领导心中有数,易下决心。
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
有些情况简单,有条文和规定可依据,只是出于组织原则报给上级知道,请示批准的请示,请示内容部分只需提出请示事项即可,不必阐释道理。
请示结语是请示的结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请示结语的通常写法是“妥否,请批复”、“特此请示,请批复”等。
呈转性请示,请示事项较为重大复杂,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不但需要上级批准,还需要上级转发或转报
呈转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和批准性请示的写法基本相同。
请示内容,一般都是请示单位的设想和建议。因为比较复杂,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两条,缺一不可。阐释道理时,可采取引用理论根据或摆明事实根据两种写法。呈转性请示内容部分在书写时要更注意条理分明,较长者要分条分项来写。
起草请示的注意事项 :
要坚持一文一事;
请示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
不要搞多头请示(请示应主送直接主管机关,其他确需了解请示事项的领导机关采取抄报形式处理。如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也应根据请示内容,择要送一处领导机关,由主送机关答复请示的问题,对另一领导机关采取抄报形式);
不得越级请示,采用转呈式,可以既避免越级,又明确主送机关;
不要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