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8个方面16项措施规范旅游市场,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8个方面主要是禁止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禁止旅游市场垄断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管理;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加强行业自律;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监管。
16条措施包括: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1月31日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国家旅游局移交我省查办的案件,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对涉及其他省(区、市)旅行社的'重大案件线索,请求国家旅游局协调督查督办;对旅游购物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整治限制外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当地开展合法经营和服务、旅游经营者或行业协会组织以各种方式形成垄断等行为;6月30日前完成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制定出台我省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研究出台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协会职能,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自律机制;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工作组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以“黑车”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旅游市场“黑社、黑导、黑店、黑车”行为,对“四黑”行为发现一起,按照“一次性死亡,没有下不为例”的原则顶格处罚。在整治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简易程序处理一般交通违法125起;查获非法营运客运车辆51起,已移交运政部门依法处理;查获旅行社、导游人员涉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服务6起,由县旅游局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