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的格式写法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1.首部
(1)标题。可分别以“刑事上诉状”、“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等作为标题。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的顺序分别列出,写法与起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将“原告人”和“被告人”改成“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并在各自的后面用括号注明在原审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即是原审原告还是原审被告或第三人。公诉的刑事案件无被上诉人,只写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上诉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上诉人的关系。
(3)案由。是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具体包括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处理时间、文书编号、文书名称与上诉的意思表达等内容,行文格式一般为“上诉人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月x 日(xx)法又字第又号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2.正文
(:1)上诉请求。上诉人针对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或裁定的不当之处,向二审人民法院说明因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判、重新审理和改判。大致包括以下内容:简要概括案件,引述原审判决的结论;表明对原审判决的结论是全部不服还是部分不服,部分不服的,应表明对哪一部分不服;提出具体的上诉请求,是撤销原审判决,还是改变或部分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上诉请求要具体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2)上诉理由。是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的根据,是上诉状的`关键部分,目的是通过对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来论证上诉请求的合理合法性。上诉理由是否充分有力,将直接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理由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阐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全部错误或部分错误,并提出纠正或否定错误的事实和证据;否定原审判决对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具体指出其错误或不当之处;指出原审判决所援引的法律条文不准确,并提出正确的法律依据;指出原判所采用的审判程序不合规定,如审判组织不合法、应回避未回避、应公审未公审、必须辩护而无辩护人等。
上诉理由的论述,应针对原审判决,以驳论为主,在批驳中阐明自己的观点。上诉理由写完后,概括重申上诉请求,进一步明确提出自己上诉的主张及要求。如:“为此,特向你院上诉,请撤销原审判决(或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判)。”
3.尾部尾部的写法与起诉状相同,写明上诉状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附项内容(主要包括本状副本的份数及一并提交的书证与物证和件数等)、上诉人的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写全称并加盖公章)、具状日期等。
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对象明确,具有针对性上诉状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而不是针对当事人。写作时要讲清哪些地方不服,部分不服还是全部不服,为什么不服,将不服的理由写得详尽明白。
2.驳论为主,立论为辅.有破有立,破立结合一般先摆不服的论点,摆论点时可将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不当之处加以综合归纳,概括成几点再集中摆出来,进行反驳;也可把概括出的几点,逐个摆出,摆一个反驳一个。反驳要针锋相对,有的放矢,注意说理,并在反驳过程中阐明和确立自己的观点。
3.格式完整,事项齐全,语体庄重,表达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