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创建食品安全镇,是全镇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食品安全镇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既需要政府的领导、部门的'配合,更需要全镇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到创建活动当中,共同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要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创建食品安全镇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因此,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共同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投身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的创建活动中,主动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守法经营。
二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假劣食品。
人们“一日三餐”离不开饮食,每天都要消费食品,我们必须要从平时做起,从细微入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不法商人孳生环境,杜绝违法非法经营市场。因此,大家在采购食品时须做到:一看商家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二看食品包装是否有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的标识和QS标志,标识、标志是否清楚、齐全;三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四看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异常,真空包装食品要注意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五看购物凭据的内容是否与实物一致,并妥善保管,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三要弘扬正气,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消费放心安全的食品,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广大群众在积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同时,要争当食品安全的义务监督员,积极举报违法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以自身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个个为“创建”出力的良好氛围。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创建市食品安全镇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齐抓共创,为创成市食品安全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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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食品安全承诺书5篇承诺书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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