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李盛

国家税务局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篇一:

  尊敬的纳税人: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税务系统金税三期优化版将于2015年11月1日启动新旧系统双轨试点运行,2016年1月8日新系统正式单轨上线运行,2016年1月份申报期限延长到29日。

  金税三期工程是国家“金字号”工程的重大项目,实现了国地税核心征管系统的统一,实现了税收征管与服务的统一规范,功能更强大,内容更完备,运行更流畅,是我们为您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全面的税收服务的坚实基础。系统上线后,您将可以逐步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减轻您的办税负担。

  我省税务系统于今年5月开始开展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上线筹备工作,5个多月来,全系统广大税务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日夜奋战,深入细致的完成了数据准备、业务演练、人员培训等工作,期间,也得到了您的支持与配合,为新系统上线运行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同时,由于新系统目前尚处于测试和试点运行阶段,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变化较大,可能会出现系统繁忙、运行缓慢和纳税人端、税务端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加之双轨试运行期间,税务前台工作人员需同时操作新旧两个系统,工作量将大幅增加,部分涉税事项办理速度较以前可能会有所减慢,届时,请您予以理解和宽容。我们也将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积极应对突发问题,竭尽全力将系统上线对您的办税影响降到最低,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下阶段,为了使您更加轻松便捷地使用纳税人端软件,充分享受到金税三期上线给您带来的优良服务,我们将会对纳税人端软件进行改造,届时我们会组织相关软件的升级与培训,请您给予支持与配合。也欢迎您拨打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此致

  敬礼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2日  

  篇二:

  敬的`纳税人:

  涉税中介机构提供的涉税服务是全面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勾结,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利益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彻底斩断税务机关和人员与涉税中介的利益链条,维护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相关政策公开告知如下,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二)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四)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五)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投诉举报途径及电话

  (一)投诉举报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23-67676602

  (二)举报受理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