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
公务员是纳入行政编制的国家干部,依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人事档案中有公务员登记表。事业编制是相对于行政编制的另一种国家干部身份(但事业编制也有非干部身份,就是工勤人员),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人事管理,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根据单位资金来源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2、薪酬待遇: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同岗位同资历情况下公务员编制比事业编制收入要高一些。
3、社会地位:对于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而言,他们的工作需要服务于应聘自己的事业单位,并且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仅仅是在事业单位里工作,自己本身也就是应聘者和被应聘者的区别。而公务员则有所不同,只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考上公务员,拥有了公务员行政编制,自己就不再是一个打工者的身份,而是拥有一定权力的官员。因此,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权,而公务员拥有行政权,二者的行政权力不一样,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社会地位也不一样。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相比,社会地位更高的是公务员,这也是大家普遍认为的一个现实。
4、工作内容
公务员是国家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执法权。事业单位是服务性质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执法权,这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最大的差别所在。因此,公务员工作压力较大,而事业单位工作则相对比较清闲。
仅供参考:
吉林省直公务员待遇
吉林省某省直属单位公务员,级别为实职副科,工作十年,每个月到手工资为6000,每季度绩效一共11000,每个月的双边公积金一共2300,每年的应休未休假补助一共4000。
因此吉林省某省直单位公务员(副科级)一年到手收入大概为11.5万左右,加上每个月的双边公积金,一年全包收入大概13万左右,平均每个月1万出头。
因此吉林省省直单位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非常不错,在吉林省来说,可能也就比省会长春公务员的待遇低了一点。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
其它工资
1、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规定机关执行的奖金额度为: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2、老粮贴:1965年开始执行的因粮食价格提高而发放的补贴。补贴数额不同地区、职工有差异,重庆地区大约在1.00~3.5元之间。1979年1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发该补贴。1993年工改对职工原有的该项补贴予以保留。
3、保留津补贴:原执行的69元保留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