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计划范文

秦风学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清洁工程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和绿色生态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本着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治理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为主要抓手,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为目标,以建立农村卫生长效机制,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为基础,切实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着力促进广大农村居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的轨道,使我镇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统一运送至焚烧炉处理,实现农村“六个没有”:一是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尤其是上万公路、桐湖公路等主干道)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镇;健立长效管用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31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广播、电视、公开信及书写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各村以网格(屋场)为单位,召开户主大会,制作一批永久性的公益宣传栏、宣传墙、宣传牌,广泛持久的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每周要利用班会的时间向学生宣讲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知识。

  2、开展环境集中整治(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各驻村班子成员组织驻村工作组成员、网格管理员、村支两委全体成员、党员、组长、保洁员、农户以网格(自然村)为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卫生大扫除,清理所有辖区内路边、水边、房前屋后等地方所有陈年垃圾,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

  3、设施完善阶段(20xx年6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村利用自有及项目资金建设焚烧炉、添置垃圾桶、垃圾车、垃圾池等环卫设施。

  4、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0日)对各村集中整治效果及垃圾处理设施完善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责令相关责任人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5、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以后)巩固集中整治后,转为网格员负责督导管理,保洁员运输,农户自觉维护,村级终端处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焚烧炉承包方定期收集统一运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或村级采取其他方式处理”的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干、湿两种或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焚烧炉承包方统一收集焚烧处理。各焚烧炉采取承包经营方式运行,承包方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基本做到干、湿垃圾分类。垃圾桶由村委或理事会统一购置,资金由农户负担。

  2.行政村环卫设施。(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新建2座焚烧炉,对已建焚烧炉确保正常运行。新建荆坪、周田焚烧炉,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监督设施,按图纸施工。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村级负责管理、使用。

  4.焚烧炉承包方或村委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焚烧炉由各村及承包方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村委或承包方管理、使用。

  5、花炮垃圾分厂处理工作。各花炮企业的生产(花炮)垃圾应在县环保部门和花炮安监局指导下,选择合适位置予以处置。由镇花炮办负责管理,凡是违规乱倒,按照《安全生产法》、《环保法》予以停产整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党政办、组宣办、新农环保办、效能办、城建办、财政所、国土所、花炮安全办、工业项目办、各驻村工作组、卫生院、镇教育委员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腾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清洁工程日常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和驻镇及镇属各单位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工程。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农村清洁工程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同志直接责任人。驻村班子成员挂点督查和指导该村的清洁工程。

  党政综合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组宣办: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

  卫生院、乡村诊所:要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管理,落实层级责任制,集中统一处理,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现象;

  镇交通办: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和两旁建筑垃圾环境整治;

  镇效能办:对清洁工程工作过程中相关人员履职进行督查。

  各行政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检查结果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本自然村公共场所进行公示。要制定工作方案和村规民约并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

  镇农办:督促做好镇域内各中小河道的清洁工作,尤其要督促做好栗水河上游的环境整治工作;

  镇教育委员会: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并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使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镇花炮办:要高度重视对花炮垃圾的处理,严禁花炮企业简单填埋花炮垃圾和随意将花炮垃圾倒在山上、公路两旁和河道里。要对堆积的花炮垃圾进行专项治理,并要有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到“统分结合、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镇城管规建办:督促抓好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工业项目办:负责督促各采石场、砖厂灰尘等污染控制;

  各网格管理员:负责督促所驻网格农户搞好清洁卫生,并协助村委对农户进行卫生检查。

  各驻镇及镇属各单位:搞好本单位清洁卫生,协助指导所驻村开展清洁工程。

  花炮商会:具体负责召集商会成员研究、制定违规处理花炮垃圾的处罚办法,并按规定执行到位。

  3、维护和完善终端处理设施。根据我镇实际,采取焚烧炉集中焚烧、各户分化焚烧、和外运承包相结合的垃圾终端处理模式。

  4、加强学生教育。镇教育委员会、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与学校教育活动有机融合在一起,要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全家,推动社会”的工作思路,广泛发动学生与家长等社会成员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公示评比推动工作进展,各中小学校要设置家庭环境卫生公示栏,由村(社区)将学生家庭环境卫生检查结果反馈到学校,学校要及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同时,学生家庭“门前三包”的检查结果由学校通报到学生家长。要把该项活动列入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三好学生”的评比内容之一。各学校校长作为“小手拉大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此项活动。各学校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的同时,要加强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实行学校周边卫生包干责任制,学校门前主干道100米、围墙外5米范围内为该校责任区。

  5、强抓示范带动。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以荆坪、桐木、 雅溪、湖塘、小埠、楚山、周田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6、加大资金投入

  ①财政投入。镇财政保障现有保洁员工资,保洁员工资管理下放到各村;列为示范村的,且起到示范引导作用,镇政府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未列为示范村的村,在工作提升后,可提出申请列为示范村,同样享受示范村优惠政策。

  ②社会各界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各焚烧炉可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各村建立健全有偿收费机制,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对于农户产生的垃圾按干、湿两种分类的,参照周边地区收取,凡未进行分类的,加1—2倍收取。

  7、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环境卫生补助资金按月兑现制度。对各村实行环境卫生工作经费补助(即县级拨付的保洁员工资)制度,按考核得分情况拨付(90分以上者,全额拨付工作经费;90分以下的,每下降5分,扣除10%工作经费;低于65分的,取消该村工作经费,每月兑现。),并对排名一、二、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处罚3000元、2000元、1000元(从保洁员工资经费和转移支付中扣除)。对于长效机制运行情况较好的村(社区)适当倾斜补助资金。二是建立保洁员村级考核制度。各村自行制定考核机制和保洁员包干责任制,村委会或理事会每月对保洁员责任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其工资挂钩。镇新农环保办要坚持每周巡查制,对已发现问题登记在册,通过电话联系或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落实整改。三是县检查排名靠后受检村和驻村干部实行经济处罚、驻村整改和月考核排名制度。县对镇检查排名8名(含8名)以后,受检问题严重村(社区)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分别扣绩效工资500元。实行驻村整改1个月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每月镇效能办牵头,新农环保办组织对各村(社区)环境卫生交叉检查排名。镇每月对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实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被通报批评的驻村干部扣绩效工资500元。四是创先争优奖励制度。全县半年检查排第一名,除县奖励5万元外,镇财政增加2万元奖励,用于弥补各村清洁工程经费不足。五是实行约谈制,凡是检查排名连续2次倒数第一名的村实行约谈。

  8、强化督促考核。建立镇考村(每月进行通报)、村考组(每月组织对各组进行检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组考户(每月组织对户进行检查,结果登记在卫生手册上,并在人口集中点进行公示)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村级清洁工程纳入村级目标考核。

  (1)考评机构: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彭略任组长,镇分管领导湖塘管理处李子米、驻镇组织员施怡权任副组长,党政办、人大办、政协联络组、监察室、新农环保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人大代表、各村(社区)分管干部和驻村工作组成员组成。

  (2)考评方式

  ①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②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每次检查每个村查2个网格,每个网格查20户农户。做到一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③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个月考核情况(占80%,取6次检查的平均值)、督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二部分组成。

  对存在问题的村责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考评结果运用

  ①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通报,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每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②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卫生差的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村优先安排。

  ③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一)卫生标准(设施完善,保洁到位,分类规范)   1、 建立完善“有保洁、有收集、有转运、有填埋或焚烧”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要求农户备有收集分类设施,实行垃圾分类,煤灰倒入屋后空地或菜地。   2.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   3.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灯饰橱窗等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乱张贴、乱牵乱挂、乱写乱画等。   4.居民晾晒衣物有固定地方,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   5.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二)秩序标准。(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挂乱贴,无乱倒乱排)   1.建筑材料的规范,要求所有建材退出乡村主干道1米以外;近路一侧砖头一律堆码整齐;河沙靠墙用砖头围圈;确保无建筑垃圾乱倒情况。   2.拆违控违,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断墙、危房。   3.户处墙面清理,重刷墙体广告;清除牛皮癣及残缺对联;更换破损招牌。   4.杂物清理,房前及屋侧柴草、农具等杂物全部清理进杂物间或屋后;对无杂物间、屋后无空地的住房,可将杂物整理堆码于屋前。   5.改菜园,清除所有广告布、塑料布、烂木条等极不规范围菜园栏栅,一律改用竹条、木条、水泥砖围园。   6.平土堆,对主干道两侧高于路面20公分的土堆进行整平,

  同时搞好绿化。   7.清杂草,对主干道两侧及房前屋后的杂草进行定期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8.占道经营整治,所有固定商户经营一律不准占道,商品摆放不出门面;流动商户必须在指定区域经营,不得占用主要道路。   (三)绿化标准。   1、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等设施完好,无缺株毁绿现象,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树木和践踏绿地、破坏花草行为。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2、加强房前屋后自留地绿化,确保户户房前有绿叶,家家庭院有花香;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美化;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切实加强行道树的管护。

  篇二:

  为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莲办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首年大见成效”的总体部署,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全面启动,全民动员,使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将全镇打造成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末,村庄层面生活垃圾治理必需的设施实现100%覆盖;乡级层面治理设施、环卫队伍及治理的运行机制实现70%以上覆盖;公路、江河沿线、旅游景区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实现“零垃圾”全覆盖。

  主要任务是: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普及卫生公约,制定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约,在所有村庄张贴并组织宣传和实施,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己动手、清洁家园。通过持之以恒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三、实施内容

  (一)因地制宜选择各村垃圾处理方法。在丰施村、同坑村、湖塘村、庙贝村建立焚烧炉,并规划填埋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运转)—焚烧和填埋”的流程进行处理。在路口村、街头村、范家村、汤坊村、阳春村、下垅村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处理。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保洁会,各自然村在保洁会的组织带领下,由农户和保洁员两个主体采用三种方法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户配置“两桶一袋”,即有机垃圾桶、无机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袋。保洁员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各村建好一处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用于焚烧垃圾的转动站,配置一辆小型垃圾清运车。二是镇政府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配备一辆垃圾运输车、建设一处中转站。因地制宜实施“户分类、村收集(转运)、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全镇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1000人左右配备3名保洁员,1000—1500人配备4名保洁员,1500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各村也可根据人口分布、自然村分布自行确定保洁员(保洁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镇成立环卫所,把辖区内保洁员的指导、管理纳入到镇环卫所职责范围,建立乡村环卫工作网络。各村要成立保洁会、理事会等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推行门前卫生“三包”等相关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文明户、卫生村等评选活动,将结果进行公示。建立日常督查、定期评比、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四、清洁标准

  1、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农户庭院无随地流淌的污水,村内垃圾及时清理。

  2、集镇道路平坦,路面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无广告乱悬挂、无“牛皮癣”,集镇无成堆垃圾,路面无散落垃圾,无卫生死角。

  3、公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

  4、江河、库塘水面无漂浮的垃圾,水面无死猪、死鸡等病死畜禽,无生活垃圾倾倒,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14日—20日)。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人员,全面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4月21日—30日)。开展“大会战”活动,组织人员开展陈年垃圾大清理活动,4月底必须完成各村的陈年垃圾清理工作。

  (三)检查评比(5月1日—12月31日)。5月初,各村开始日常保洁,并实施长效机制。5月下旬开始第一次评比,以后逐月开展评比活动。(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六、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按照每个行政村2万元标准安排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按绩效评比拨付。农户按3-5元每月交纳保洁费,红白喜事另收20元每次保洁费,同时鼓励各村积极引入社会捐助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工程。

  七、部门职责

  1、镇环卫所。统筹全镇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建设,组织集镇范围内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查处集镇违法违章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查处集镇破损、残缺影响镇容镇貌的户外广告;查处工地违规施工,占道乱放建筑材料、建筑余土阻塞交通,施工损坏道路、破坏周围环境等行为;依法处罚违反市容市貌卫生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指导、督促乡镇集镇的垃圾无害化处理。

  2、镇卫生院。负责农村医疗卫生院所垃圾处置的指导和规范工作;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行业加强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整洁;指导城乡居民改厕工作;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安全监测工作,开展卫生村庄、卫生农户创建活动。

  3、镇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未经登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规范户外广告的内容、文字;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市场的综合管理,查处超出经营场所范围的摆卖和无证经营,制定市场内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督促实施。

  4、镇水管站。配合属地各村加强对河道的管理,联合环保、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水质的监管,加强对河道两旁环境卫生的整治检查。

  5、镇国土资源所。配合属地各村督促闲置土地业主搞好闲置土地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美化;督促相关责任人修复和绿化被毁的山地。

  6、镇公路养护站。配合镇政府加强对莲吉公路、路闪公路及两旁5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完善管护养护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加强对所辖公路沿线的绿化管理。

  7、镇农技站。负责农业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技术指导。

  8、镇林管站。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和“摇钱树”工程建设;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道路、林地、村庄等区域的环境绿化。

  9、镇交警中队。负责加强交通道路秩序管理,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联合交通部门整顿车辆营运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10、路口中小学。负责全镇中小学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学生的卫生环保教育,引导学生成为家庭保洁的宣传员、环境卫生的监督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内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

  11、镇民政所。负责制定低保户和五保户应骋保洁员的奖励办法,指导各村对应骋保洁员的低保户和五保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以上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所在区域周边环境卫生。其他边界不清的责任区域或有职能交叉的部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界定。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以及相关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保洁会,人员名单在4月底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镇性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各村要书写至少两条永久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标语,制作固定宣传牌、宣传栏,充分发挥路口有线电视站的作用,广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典型做法,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建立分季度调度、定期督查、情况通报机制,对考核靠后的两个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取消村级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