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

张东东

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建设,使施工生产在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保障中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的四项“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控制目标

  1、死亡、重伤、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2、年轻伤频率低于6‰.

  3、无火灾事故。

  4、无污染环境、扰民事件。

  5、无食物中毒、职业病和传染性疾病。

  6、无刑事、治安事件。

  7、机械操作证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8、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项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

  二、安全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执法经理为副组长,技术、安全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员、(工长、班组长)为成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⑴、制定项目领导、各职能部门人员、施工班组人员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⑵、制定安全防护、保卫消防、临时用电、机械安全、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的八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突出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检查、整改、安全值班制度。

  ⑶、制定现场施工各工种、机械设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⑷、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强调交底的多面性、针对性及时性,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3、安全教育

  ⑴、入场教育,凡入场参施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⑵、法制教育,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

  ⑶、岗位技能教育,组织班组岗位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⑷、特殊工种的专项教育,对现场从事起重、电气焊等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岗位作业专项安全教育。

  ⑸、换岗教育,对换岗(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上岗的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教育)。

  ⑹、经常性教育,项目定期组织安全大课教育、周安全例会教育、班前安全活动教育。

  ⑺、季节性教育、假日前后教育、突击性加班作业的安全教育。

  各项教育均记录具体详实,以备查考。

  4、安全防护

  ⑴、架子工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有碍从事本岗位作业的疾病,经教育、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⑵、防高空坠落: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栏、网等临边防护设施,完善洞口防护栏、盖、网。要求高处、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挂好合格的安全带。项目部设专人检查维护,确保临边、洞口防护设施完好、有效。

  ⑶、防物体打击;起重作业、信号指挥人员严格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执行“十不吊”原则。现场人员100%戴好安全帽,加强上下交叉作业管理,谨防落物伤人。

  ⑷、防机械伤人:操作人员经教育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使用的机械必须性能完好,定期检查保养,防护设施齐全,牢固有效。操作中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⑸、防触电:临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临电设施的使用、管理符合JGJ46-88规范。非专业人员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现场禁用电炉、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电气设备;雨季施工中,加强临电管理,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⑹、防坍塌:加强基础坑槽边壁的维护,按土方施工安全标准,做好坡、壁的`加固、观察工作。雨季施工期做好降、排水,专人巡查,以防坍塌。

  5、工地防火

  ⑴、按照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范要求,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现场防爆、防火小组,制定防爆、防火预案。

  ⑵、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分库存放、专人管理、限额领用。凡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用火证”制度,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看护。

  ⑶、仓库、现场料具管理必须符合现场防火规范。

  ⑷、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由相关工种(岗位)责任人负责日常的预防工作。

  ⑸、制定机械、电气(器)防火措施,落实责任人。

  ⑹、现场配备足量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专人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可靠,便于使用。

  ⑺、防火小组人员轮流值班巡查现场防火、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安全防护用品,选用经市检测站检测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防护手套、鞋靴等防护用品,并按规范要求正确佩戴、使用、爱护。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7、现场料具按规定存放,防火、防爆、防盗、防倒塌伤人。

  8、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防大气、防噪音、防水污染、防因施工扰民带来民扰的控制工作,

  9、把环卫卫生工作落到实处,保持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的发生。

  10、维护好现场生产、生活秩序,随时掌握作业工人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防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安全检查一次。

  2、经常性检查:

  ⑴、班组成员实施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⑵、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⑶、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安全检查

  ⑴、项目部组织对一般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进行验收性检查,日常维护检查。

  ⑵、配合租赁单位对现场租赁的塔吊进行安装完毕的验收检查,日常的安全操作检查。

  ⑶、压力容器检查,对现场存放、使用的乙炔、氧气瓶、空压机等进行常规检查、安全操作检查,防火、防爆、防泄漏。

  ⑷、设立防尘、防毒、防火检查组,对施工现场防尘、防毒、防火工作实施监控检查。

  4、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雨季施工中的防雨、防滑、防火、防触电、防坍塌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工作检查。

  5、自检、交接检查

  凡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临电线路敷设等均班组自检后,经有项目部或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与使用单位(班组、人员)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准许使用。未经检查,一律不得使用。

  6、工地“达标”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其内容为创“安全文明工地”八大项内容。

  检查中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把查领导组织、查思想动态、查制度落实、查现场“三违”、查事故隐患、查“三定”整改效果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四、整改

  对经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进行逐项登记,进行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查清责任人,实施教育,落实“三定”措施,即时整改,并实行整改后的复查。

  检查组成员必须在检查、整改、复查记录上签字认可。

  五、安全生产的奖惩

  贯彻安全生产检查有奖有惩的原则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每月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安全生产的奖惩执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六、总结评比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月、每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向兄弟单位学习,虚心求教,以弥补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项目部、各班组、个人每月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如实反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思想动态、日常遵章守纪、工作实绩,使全员在各项活动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使命感。

  真正达到班组安全工作的时间、人员、内容的三落实,使项目安全工作在全员、全面、全天候的全过程管理中,始终沿着安全、稳定、发展的健康轨道向前发展。

  南通二建集团公司

  万旌工程项目部

  20x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