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
坚持以市教育想局“阳光分班方案”为指导,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招生工作计划: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四、招生工作具体工作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有关指导下,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适龄儿童,对于学校的体育特长生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开展招生工作;
3、在招生过程中,对于因各种因素带来的招生困难,学校将依照客观情况,妥善解决。
(二)招生对象
1、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符合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学期一年级新生将开设2个班级, 预计24人左右。
五、报名办法
(一)具有本村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婴儿出生证,到学校报名。
(二)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婴儿出生证,到学校报名。
(三)合法外来务工人员在本村生活的,有合法固定住所(暂住证)、有村委会鉴证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凭以上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名,享受与本地儿童相同的入学政策。
一、指导思想: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措施、实现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
1、今年力争完成招生任务800人,其中本县完成700人,外县完成100人。
2、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搞好学生跟踪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100%就业,学生就业满意率达90%以上。
3、开展工学交替,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落实措施
1、认真总结去年招生工作经验,完善招生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科学地制定招生奖励机制,充分利用招生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招生效果。
2、加强与生源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沟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有效的招生合作机制。
3、对现有专业做大做强,努力增添各专业设施,增加我校的亮点与看点,增强我校对学生的吸引力,今年再争取新开一切专业。
4、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内容要具体,尤其是国家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我校的优惠与奖励政策,对口高考及我校的优势等,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如小册子招生简章。做到本县初中生人手一份,在校内和生源地学校制作宣传栏,宣传光碟,在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做到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力,促使社会观念转变。
5、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级行政资源,今年继续争取县政府、教育局为我校招生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并下文,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完成。
6、学习民办职校招生经验,在外县发展和培训业务员,争取在外县招生新的突破。
7、加强招生人员培训,提高我校老师的招生业务能力。
8、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增强社会效果。
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招生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校上下要形成共识,在狠抓教学质量上下功夫,使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
1、培养良好师德,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师德高尚、业务扎实的师资队伍,
一是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常抓不懈,经常性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教职工的爱岗敬业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团结互助教育和爱集体、爱学生教育等;
二是建立奖励机制,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师进行大张旗鼓地奖励,尽快形成一支骨干力量。教师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座右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2、积极开展专业技能教学质量年活动
本学年,学校将围绕市、县教育局开展的“专业技能教学质量年”活动,加强对专业课教学的管理。
一是对现有的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改革,使课程设置更适应专业课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增加专业课特别是技能课的教学时数;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作用,各专业能够进行的实验实习教学,就要进实验室和实习工厂,改变实验实习设备闲置和利用率低的现象;
三是加强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本学年要新建数控车床实验室一口,新建特种焊接实验室一口,新建电子加工车间一口,扩大钳工实验室规模。调整实验室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每个实验室要有专人管理,专业课教师要尽快熟悉教学设备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物尽其用,学校还要聘请部分校外老师作实习指导教师。
四是积极建立扩展校外实训基地,本学年学校要至少建立一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训场所,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五是实验实习课前要写出实验实习报告,做好实验实习记录,并作好总结。
六是积极开展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以赛促学,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七是努力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要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习内容和体会,并向学校写出学习情况汇报材料。
3、抓好教学环节的常规管理
第一,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把备课、上课、作业布批、辅导和考试等环节的评估抓细抓实。教务处要建立工作日志,并经常组织听课,促使教师上好每一节课。要求教师备课时做到“六备”,不仅备大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还要备学生、备教具。不备课不允许上讲台。
第二,实行老师上课候课制度,考勤组和教务处将对老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上午第四节课的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及时通报不规范的行为。
第三,开展对教师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教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相结合。
第四,加强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和教务处要经常对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并及时通报听课情况。
第五,体育教研组负责两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每天都要有专人负责。
第六,开展学生评教活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任课教师的工作情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4、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
学校要树立全新的教育观念,向教育科研要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县教育局教研室的联系,积极参加市、县教研室举办的各种业务活动的同时,在校内开展各种教研活动。
(1)、教研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教研组长要真正带起头来,形成浓郁的教科研氛围;教研活动的重点放在教法改革,有计划地学习和借鉴外校、外地的先进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2)、每个教研组每周至少要举行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开展2个以上教研课题的研究,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任课教师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人每学期不能少于1篇。
(3)、为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本学年学校将在教师中开展讲课比赛和优秀教案评选等业务竞赛。
5、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大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圆满完成省、市电大布置的各项任务,搞好开放教育班和业余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电大业余班教学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规定》,通过严格考勤奖惩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提高到课率,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我院属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层次,全日制在校学习。我院为在京提前录取院校,北京市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全部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外省市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按本省市有关规定填写。20xx年首都体育学院计划招收七个专业、620名考生。其中包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五个专业和单考单招的两个专业。
一.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专业:
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保健康复方向)都不需要体育考试,招收对象为达到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体检标准须符合“20xx年北京市体育类考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并参加4月16日、17日北京市高招办组织的体育考试和6月7日、8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文化、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6月30日在我院组织的体检、面试(由市、区高招办下发面试通知)。按照体育、文化综合评定原则择优录取,文理兼收,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二. 提前单考单招的专业:
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资格。报名、考试地点均在首都体育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日。5月11至13日体育考试,5月14日、15日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政治、英语。将考试成绩及相关数据录入“单招考试数据库”,运行汇总出考生文体综合分,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考生文体综合分排列顺序、文化分数控制线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三.我院只开设英语教学。
四.我院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不收学费。住宿费每学年750-1200元。 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按照一定比例可以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20xx年招生计划
统 招
新闻学专业-----------50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50名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50名
社会体育专业----------8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体育教育专业----------10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单 招
运动训练专业----------240名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0名
我院20xx年招生计划共计-----620名(含外埠计划)。
以上计划待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考试报》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