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

李盛

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1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2

今天下午,学校里举行了一场法制讲座。讲解员叔叔用几个鲜活的案子,讲述了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的过程。

一个才十三岁的小学生犯罪的事实让我印象最深刻。那个小学生带了、把水果刀进了学校,因为一点小事与同学发生纠纷,竟然拔刀刺向了对方,后果就是同学倒在了他的刀下,当警察问他为什么会带到进学校,为什么把到刺向同学时,他的回答让人瞠目结舌,他竟然说他只是想试试新买的'刀快不快,多么幼稚的想法啊,听到这里我思绪万千,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就随随便便的夺去了无辜的生命,原来平常生活中的点点小事,你要是不拘小节,不认识事物的危害性,也就是不懂法,结果可想而知,既毁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因为只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该好好维护法律的威严性,那样对我们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此呼吁小朋友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3

本周五,我听了一名民警给我校进行的一次法制讲座。听完后,我震惊了,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民警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在同一地区,发生了多起盗窃案,其作案手法十分高明,,破案后,发现犯人竟是一群13至15岁的中学生。

这是为什么?一群中学生竟会去进行盗窃,而且家境并不贫穷。据他们自己说是为了图刺激。那为什么他们不去坐过山车,去蹦极?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因于法律知识的极度欠缺和缺少关爱。

现在的学生就是这样:如果你问他:“什么是三角函数?什么是半角公式?”他肯定能给你说上几个小时,你不禁会赞叹现在的学生个个都是科学家的料,但你去问清华大学的高材生(法律系的除外):“国家有哪些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不知道。”“你幸福吗?”他在思索各种国际统计数据后说:“不知道”“你为什么不知道?”“也不知道。”

当代学生就有这样的通病,各种科学知识建立在对常识、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之上。这样就会造成这种“高级”犯罪,这样只会让所谓的“文化知识”变成一种犯罪利器。所以在补充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更加急需法制知识。高楼大厦不能建立在虚无之上。所以我们要补充、传扬法制知识,只有这样,世界才能走上正轨,而不会再有一张懵懂、稚嫩的小脸问:“这个世界怎么了?”

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4

开学了,我们学校要举行开学典礼,每个年级都有不同的开学典礼。我们五年级的开学典礼是由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许阿姨和刘阿姨来给我们讲法制知识讲座。

许阿姨说我们都还是未成年儿童,如果违反了法律会从轻处制,因为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我想:就因为这点我们就更要努力学习,不要走上犯罪之路。

许阿姨还说未成年儿童主要犯罪有九条,分别是: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进网吧和歌舞厅等、早恋、吸毒、破坏多数公共财产、赌博、旷课和夜不归宿、喝酒。我们如果触犯了其中任何一件事,就是犯了法。

许阿姨还讲了许多生活上的例子,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和我年级差不多的人随身携带了管制刀具而发生的事故的事:有一次,他去洗东西,在洗东西的时候与另一个同学发生了摩擦,一气之下他就拿出了自己的弹簧刀直接刺向了对方的眼部。最后,对方的眼睛被刺瞎了。这就是随身携带了管制刀具的苦果。

在听过这次讲座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有任何的不良行为,不然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会被毁掉。还有,我们不能和陌生人结为好友,有可能他会把我们引入歧途。我还懂得了我们在游玩时不要在树上刻__到此一游,这样是违反法律的。

这次开学典礼让我知道了法律原来那么严重。今后,我一定要多多学习一些法律的知识,远离一些不好的行为。

有关法制的讲座观后感5

王泽鉴先生说:不读判决的话,我不知道我能研究什么。写文章的话,如果说没有判决的时候,我就不会写,我觉得那就等于空谈。

李笑来先生说,写作的时候,要深入思考一个问题:我写的东西对别人有没有用?如何做到最有用?

我有样学样地综合起来说:通过研读案例来写作,我最起码要让花时间看我文章的朋友们,获得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我不能保证这个角度是对的,但我会尽量让这个角度有凭有据。

如何做到有凭有据?除了法条之外,最重要的凭据就是既往的司法判例。

所以,在看到姚明斌教授的线上讲座《大案读术——法律人如何研读判例》时,我就决心花上一晚上的时间,好好地学习一下。我给大家报告一下我学习的几点感悟。

一、法律的规范体系,是立法、学说和司法有机结合的体系

某个具体的问题,如果法律已经对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中获悉完整的案件处理思路和处理方法,那当然是最好的。

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具有滞后性。我们不能保证法律能够对所有的问题,都已经进行了充分完备的规定。所以一旦出现法律的“漏洞”,我们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去对这些漏洞进行填补(此处我们所说的漏洞填补,并非指合同法意义上的漏洞填补)。

如果某问题法律规定并不完善,我们可以先看看学界对该问题有没有探讨、有哪几种观点,再从司法实践的判例中,寻求相应的判例,补足法律规范体系的最后一环,也为我们遇到的问题寻得答案。

二、判例研读的重点,在于以“评价、批评、借鉴”的眼光来审读案例

律师朋友们都擅长一种思维方法:通过类案的检索,为正在接洽案件或者准备案件提供帮助,预判案情的'走向。

这种方法对于实务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但却还不够。除了预判案情走向之外,我们还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来充分吸收案例的养分,即以批判的方法研读案例。在研读案例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对法律和学理的分析,来审视该案件的结论是否合理;同时,我们又通过对案例中原理的提炼,来补充原理和学理的缺漏。

前几日《陈律日签|法院说,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不需要开发票,就无效了?》这篇文章中,我恰巧用上了这个方法:由于笔者对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法律规定较为熟悉,在研读有关案例的时候,笔者发现法院的判决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得出了法院判决有误的结论。

三、结论:要善用判例研读的三段论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所谓的案例研读三段论,是指:

(1)以抽象的规则原理为出发点:先抽象地把握原理、提前了解学理的讨论和法律的规定,从而获得看待问题的某种标准;

(2)评价提炼具象判例中的问题:带着前一步骤获得的标准开始分析案例、评价案例;

(3)补充深化对规则原理的理解:分析案例之后,又从案例中提炼出规则,从而对规则和学者的观点进行补充,形成法律规范体系的闭环。

写在后面

其实,《大案读术》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告诉我们法律规范体系三个部分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对这个规范体系的理解和论述的过程,正是将实务和理论进行深度结合的过程。

在这样的方法指导下写出来的文章(且在作者写作功力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司法实践和理论发展都会有所帮助,当然也满足我“写作要对他人有用”或者“获得看问题角度”的标准了。

我是陈焕律师,专注于公司法、涉税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