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房屋租赁合同

秦风学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为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 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 租金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 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乙方租赁甲方铺面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白银西部大市场中2区136号商铺,面积为88.58㎡,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每平米为 元。房屋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大写: 元,小写: 元。乙方必须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如乙方在逾期时间内未支付房屋租金10日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年租金随行就市,每年按10%-30%递增。

  三、甲方拥有该铺面的所有权,乙方享有租赁期内的使用权。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设施。如须改动,乙方写出书面材料,经甲方和物业签字同意后可改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违者责任自负,在租期内乙方承担和按时交付水、电、暖、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税务等各种税费)。承担房屋租赁期所发生的租房税金(或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不论是租用期满还是中途终止合同,乙方退还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装修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六、协议到期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乙方若需继续租该铺面,必须签合同并在租赁期满之前一个月前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七、协议到期,乙方要退还房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必须保证房屋完整无损,不得拆除装潢。并交清水、电、暖等一切所产生的费用。以保证后期租房顺利,否则,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八、未尽事宜,甲乙以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饭店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一、 甲方将坐落于静海县地纬路中段6号乃政乐器东侧土地约180m2出租给乙方,乙方装修,乙方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返还时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

  二、 乙方所承担的房屋用于各种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洗车行,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在合同租赁期间准许乙方转租,乙方转租时必须通知甲方。

  三、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按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所有物品进行保管随时清除,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 按套计算租金,每年每套租金为 元人民币,按年支付租金,以后每年付款日期为 月 日。乙方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五、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通信等由乙方承担)电损水损按数均摊。

  六、 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火灾等对房屋有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七、 如遇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房屋租金据实结算,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押金 元整。

  九、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