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2、制定及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
3、甲方按有关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_______个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_______个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时至次日_______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支付夜班补贴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4、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5、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条至_______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未经协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编号:
南京市劳动合同书
(20xx修订版)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 社会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邮编 实 际 居 住 地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管理、技术、工勤)岗位从事 工种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 本合同履行地为 。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常白班、 班 运转、轮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时数为 小时,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个完整昼夜的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应当经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由双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甲方提供工资表(条)乙方签收确认,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 。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乙方的定额单价为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超过定额部分,应当计发加班工资。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2、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4、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标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当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甲方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4、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元/月(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
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竞业限制期限为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乙方确定居住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甲乙双方因缴存住房公积金发生的纠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接受投诉、举报,并按国家和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依法调解和查处。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担办
公房屋的取暖烧柴及电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乙方任何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白山市保源牧业有限公司牛场全日(24小时)及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五、乙方工作职责:
1、对工作场所的重点部位要随时巡逻检查,防止发生问题,保证安全。
2、坚持对规定的看护区域、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况,要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避免发生问题;如果认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报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种类型技术预防器材的性能,并会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间出现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聘用工作期间,甲方出现一切物品被盗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兴业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用 人 单 位: ______
劳动者姓名: 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年 ___月 __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三、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机关)各持一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 章) 劳 动者(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 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2.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作;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七、甲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疾病、生育、失业等)。
八、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女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伤亡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乙方被劳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可主张双倍工资。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方还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异同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都是终止双方当事人间的劳动关系,并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它们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区别呢?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而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一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解除;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自动的行为,只要条件达到,合同就自动终止。
(2)产生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则必须出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时约定的事由或者是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
(3)行为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即不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
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而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多数是因为法定的事实行为的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公司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未得到您的回馈,再次向您确认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书,如同意续签请您将签好的劳动合同书递交于人力资源部,如不同意续签请您在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以便顺利计发您的最后薪资。
*******中国房地产部
****置业(沈阳)有限公司 员工签字: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