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保证人: (丙方)
乙方因承建 工程,租用地点
需向甲方租用钢管扣件,现根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商定,签定本合同:
1、
租赁物资名称、押金、租金及其他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上表所列租用数量为计划租用数量,租赁物资规格、数量以发料单为准,结算以发、退料单为依据,乙方应按租用物资的数量规格归还租赁资质,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钢管租金每一天每一米 元。
3、预计租赁时间:自
日至年月日,租金按发料单起租之日计付,租期不满九十天的,租金按九十天计算,满九十天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截止至乙方将所租用物资全部返还完毕之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归还租用物,如需继续租用,则应办理延期手续或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发货和退货地点:甲方仓库。提货和退货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5、乙方对租用物资承担正确使用,退还时,应保证租用物资完好无损,本合同全额市场所值钢管 元,扣件
元,乙方不能按原租用物资规格返还的,甲方可视市场价格要求赔偿。
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提货前按合同规定的押金单价向甲方付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发给乙方押金相应的物资。
7、每租赁一个月(30天)进行一次中间结算,乙方应付清前期租金,按合同规定若延期付款,则每日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二交滞纳金。
8、如遇市场物价调整,甲方可根据调整幅度调整收费标准。
9、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场所使用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使用场所或将租赁物转租,更不能将承租物非法占有、抵偿债务或转卖,乙方如擅自转移,转租租用物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全部租赁物资,并按租金标准的三倍收取租金。
10、保证人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
11、保证人是保证乙方履行合同的关系人,对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承担边带责任,保证期限自合同成立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其义务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租赁费用付清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保证人: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物品的数量:钢管约: 米,扣件约: 只, 顶丝约: 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 租赁价格
(1)钢管租赁以每天 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 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 元/套(所定价格不含开票价格);
(2)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钢管长短正负10公分)。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1)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钢管,弯钢管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 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
元,顶丝清理上油费
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钢管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2)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1)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2)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3)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春节报停 天,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报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
1、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不得调换租赁物资,不得将租赁物资用于变卖、抵押、还债等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3、乙方在租赁物期间物资,租赁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
第二条租赁时间。
物资租赁起始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物资租赁结束日期为租赁物资归还日期,租赁时间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
第三条租金、押金、赔偿金、违约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1、每套脚手架含有二片门架框、一个踏板、二对拉杆、四个连接头;一套滑轮包含四个申牌滑轮;滑轮租金单价为___元/每天/套、整套脚手架租金单价为___元/每天/套、除去整套的脚手架外剩下的脚手架的门架框租金单价为___元/每天/片、脚手架的踏板租金单价为元/每天/个、脚手架的拉杆租金单价为___元/每天/对,总租金为滑轮租金+整套的脚手架租金+踏板租金+拉杆租金;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押金,押金为(小写):¥___元,(大写)人民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不损坏、不丢失甲方物资;乙方在将租赁物资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整套脚手架400元/套、门架框120元/片、踏板110元/片、拉杆40元/对、连接头10元/个、滑轮75元/个,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需在物资归还当日全额付清。
4、乙方在归还甲方租赁物资时,应按合同规定付清相关费用;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赔偿金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改变租赁物资的数量,应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之前租赁物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备注:
第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