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租房合同

马振华

舟山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舟山市定海 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 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约计 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他费用由 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 ,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 等设施,费用由 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水表起用度数为 ,电表起用度数为 ,煤气起用度数为 .

  中介公证方:舟山市定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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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