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担保协议合同

莉落

委托担保协议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权人)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署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请中应向乙方如实、完整地说明其个人有关信息以及借

  款资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将按其申请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 甲 方应就其个人所有的和其与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权处置的全部资产

  (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以及甲方所承担的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以及银行账户情况(包括开户 行、账号和存款余额等),向乙方作出详细充分的说明,并提交全部文件、凭证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证上述情况说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 的,并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欺诈或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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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不存在对乙方订立或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

  不利影响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诉讼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行

  政处罚程序或其他争议。

  1.6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事先经过乙方正式明确的书面同意,甲方不会就

  其任何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转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设定担保、

  设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处置。

  1.7 对于任何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

  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等,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即时

  通知乙方。

  1.8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

  真实有效。

  第二条 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

  种) ,(币种) ,金额(大写) 元。具体内容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第四条 保证方式

  乙方为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责任范围、保证期

  间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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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

  第五条 反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