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保证人:
日期:
一、本担保协议(以下称协议)于X月X日由以下双方:
1.作为委托人的(以下称甲方):
2.作为担保人的(下称乙方):XXX,在XXX签署。
鉴于以下缘由:
1.甲方拟与 (下称受益人)签署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 (下称合同用于 ;
2.甲方申请乙方为其开立上述合同项下以XXX为受益人,金额为XXXX,有效期:XXXX,自上述生效之日起,XXXX期限的保函(下称保函):兹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开具保函。
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下经协议双方约定选用下列项反担保方式。
(1)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名单如下:
A、企业法人①;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①;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付款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借款合同》项下)义务,(贷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D.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体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受益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甲方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将合同项下乙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内的所有借款,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它用;
8.甲方保证履行与受益人签署的合同;
9.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10.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三、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受益人按保函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规定,乙方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受益人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受益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否则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五、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签署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有关部门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折计收,计人民币 万元。
(2)担保费按担保期限计算,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取。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乙方在对甲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协议履行中,
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面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它:
本协议中手写部份与打印部份均属本协议的组成部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共4页)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九、特别提示:
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和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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