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要按照交通管理规章制度正常行驶,如违规操作,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要听从甲方工作安排,如未得到甲方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和物质;
3、 乙方在每次发车前和收车后,都要对车辆进行检查;
4、 乙方单独行驶时所有开支都要有正规票据,帐目清楚,否则甲方不予报销;
5、 所有修车工具和零件由甲方盘点给乙方,乙方自行保管,如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所缺易损零件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及时购买,如因乙方没提前告知甲方,造成车子停开,每次扣乙方50元工资;
6、 甲方给乙方月工资 元,生活也由甲方承担。乙方中途不能离开,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等到甲方找到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扣除乙方全部工资。
7、 进入矿山后乙方要遵守甲方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关处罚,如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哈镇小太阳幼儿园保安工作。经《共和国合同法》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按时间开门、关门。
2、工作时间不得离岗,离岗时有人顶替才能离开。
3、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有礼貌,不聚众聊天。注意仪容仪表,讲究团结协作,值班时间不得脱岗、误岗、擅自调岗。
4、幼儿入离园时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在门前巡视。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幼儿走失一次扣工资3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法律及刑事责任。
5、工作时间不得接待自己的朋友入园,严禁各类商贩入园。值班期间严禁打牌、酗酒。
6、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或出示证件后经允许方能入园。维护幼儿园大门口的正常秩序,保证园门口及周边的畅通。
7、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8、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每天下午幼儿全部离园后,要检查各班门窗和水电安全工作,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园长。坚守岗位,及时发现、堵截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幼儿园治安防范工作。
9、幼儿园财产物品,未经园长同意禁止带出。
10、上班时间,任何人离开幼儿园。保卫人员都须询问教职工离开幼儿园的原因,并做好登记。
11、随时接受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1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或擅自存放他人货物。
13、如园内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火灾、破坏财产等事件后,应沉着处理,并同时报告园领导处理。
14、乙方不得参与干涉幼儿园管理,更不得与幼儿园老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矛盾。
二、薪资及福利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合计每月工资 元整,工资发放时间为:在当月的月底发放工资,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3、乙方同意从工资内扣除 元( 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押金到合同期满时,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全额退还。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作出惩罚,对乙方在工作中确有成绩的,将予以奖励。
三、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3、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侵害的。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双方应该在合同失效之前的三十日内提出关于续约与否的决定,如双方均未提出,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雇佣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
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聘用期及待遇:甲方自愿聘请乙方担任本单位执业药师岗位,聘用期间,甲方需按规定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壹万贰仟元整,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每半年一次性预支付乙方陆仟元整,首次付款为本合同签订当日。之后每六个月到期前五日内,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下一半年度报酬,不得逾期。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有效期满自行终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都有继续合作意向,可在合同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和对方协商延长合同。
二、聘用期内,因甲方业务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悬挂于甲方店堂,原件复印壹份给乙方。
三、聘用期内,如需对乙方进行再教育、继续培训等,其费用应当由甲方如数报销。因业务需要要求乙方出差的(如执业药师注册、GSP认证等),甲方应每次支付乙方差旅费叁佰元整。
四、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唯一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使用的行为;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五、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工资及其他费用。
3、协议履行完毕后,甲方出具乙方解聘证明等满足乙方变更注册的一切证明文件及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企业资质认证、年检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商。如有违法行为,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
七、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神池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一个月,本合同年 月 日终止。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客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营运任务。
三、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运营期间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开超员车;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应遵守神池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公司
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驾驶员对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对车容、转向、灯光、刹车、轮胎等方面要进行查验,达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即方向灵敏,制动有效,灯光齐全,部件完整,螺丝坚固,仪表有效,气压充足等,确保车辆安全营运。
九、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神池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签字):
车牌号码: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聘用合同书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甲方的司机事宜达成以下聘用合同内容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司机。
二、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聘用期限届满本合同则自行终止。
三、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1100元(该1100元中已含电话费补贴)+提成两部分构成;乙方所得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如是驾驶45座以上车辆的话则按收入减去路桥费用后所得利润的7%计算提成,如是驾驶45座以下车辆的话则按收入减去路桥费用后所得利润的9%计算提成。发薪日应在下个月份15日前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由甲方每月支付300元社保费用给乙方,乙方在收取上述社保费用后则由其自行负责购买社保。
四、乙方在聘用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甲
方指示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事,准时上下班;按照甲方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乙方在聘用工作期内如发生车辆违章违纪、车辆碰撞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应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及对车辆进行性能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如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明确清楚熟悉并理解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内容并同意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的条款内容,如有违反则同意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