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租赁合同范本(8篇)

阿林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如乙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盖章或签字)承租方: (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2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新农村,增加农民收放,带领农民致富,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并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作为开发茶场,种植茶叶用地。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地点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 6林班小班(小地名叫 ),总面积亩,分别为梁雅铭 亩,梁雅民 亩,梁介定 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 ,图幅编号: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亩,租期从 年月日止,共租期限为三十年。

  2、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租金每年陆拾元(¥60元)计,且每五年每亩按百分之十的价格提增计算,即从租用第六年起计算,第六至第十年则按

  每亩六十六 (¥66) 元计,其余的依此类推计,直至租用三十年期满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必须按照先付租金后经营使用的原则执行,具体为一次性先付清1年的总面积租金,以后相同,进行每一年一次性先付,直至租用期满。

  2、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同时交付,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年公历1月10日前付清租金,拖欠交付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3、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建造办公楼,员工宿舍,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5、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6、乙方在租用该山地期间,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争议,影响乙方经营使用时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甲方必须自行理顺解决,待确定地界权属后方可即交付;

  7、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9、乙方在租用期间生产经营,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如有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租金乙方必须按期按时交付,如乙方拖欠时间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与乙方和谐相处,相濡以沫,密切与乙方经营上述林地有关的一切事物关系,使乙方的经营得以顺利开展。

  3、甲方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4、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拖欠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外,乙方要赔偿人民币一万元给甲方作为复垦费。

  2、甲方(包括个别组员),在甲方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租金提价和聚众闹事,以及借故终止合同等一切人为的阻挠行为,如有,乙方则按照实际轻重情况,有权向甲方索赔或拒付全部租金。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把该山地另转租给他方使用(指本合同生效时),如有发生,此转租无效,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七、其他特别约定

  1、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政府合法征地时,地上属乙方投入的附属物及青苗费(乙方种植的)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乙方经营使用期间需要转让时,甲方可配合过户,乙方负责甲方劳务手续费(双方当面议定),但前提必须是不变更该山地的用途性质,否则,不得转让,且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的该山地租用期间,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种植茶叶和开发茶场)需要,搭建各种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筑和植树、修道等设施,但不得大肆推泥挖土,大幅度变更原貌,目的是防止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不能作为其他非农业性质的商业或工业等用地,若有出现类此情形,视为违约,租赁合同无效。

  5、甲方的山地,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以此地块所有权属作为抵押及转卖。

  6、在同等待遇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招收安排甲方组上的人员劳动就业,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组织劳动就业。

  7、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中止时,在该山地,乙方所有投入的各种财产权属归乙方,经营期内自行处理,若不处理的,视为放弃,属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价值抵偿,另外,如有残垣断壁,垃圾碍物等,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无条件将该山地完整归还甲方。

  8、本合同经司法公正(公正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留底保存。

  八、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①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经双方实地勾绘的租赁林地山界图,②村民小组集体决议及户主签名册。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壹份、司法机关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镇安村委会(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司法机关(盖章) 年 月日 时间: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4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

  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

  甲方将位于 村的 猪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详见附表1)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猪场未能正常经营,则猪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另乙方接收甲方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 元整(¥:元)(详见附表2),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

  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赁费用的90%及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支付元)。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含员工工资、生产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猪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猪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猪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乙方所需有关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如甲方有特殊关

  系能申请到有关扶持资金,也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议)。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猪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 20 % 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猪场租赁合同书》双方签字页)

  甲方:

  代表人:

  乙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

  于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栋,甲方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包括猪圈、空地和场内土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供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缴纳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押金元,租赁期满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包括高压清洗机、抽水泵)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丢失需要赔偿,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新设备。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空地上乱搭乱建,如有需要,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乙方应配合。

  6、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无条件执行,甲方应

  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个月内做好搬迁工作。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水费免交,电费乙方自行交缴。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如有此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退回押金。

  第八条 还租条件

  1、租赁期满,乙方将猪场交还给甲方时,应保证猪圈的瓦、窗户、圈门、墙面、饮水器、蓄水池、饮水管、电路、高压清洗机、抽水泵和其它设备工具,完整无损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损耗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维修或赔偿,甲方验收合格,终止合同时,甲方将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违反此条,甲方将扣取押金维修。

  2、在租赁期满,如甲方要收回猪场,改变用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搬迁准备,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约定,有甲、乙双方违反,均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8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为发展村级经济,盘活原废弃石材厂用地,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将稻湾村石材厂租赁给乙方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原废弃石材厂租赁地约10亩,临时建设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面积按实际占地为准。

  2、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地费每亩600元,第一次进场建设时预付三年租金 元,三年后,年租金每年2月16日前付给甲方。具体面积及租金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3、乙方租地期暂定为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继续租给乙方使用,每亩租价另行协商,若乙方租期满,乙方不愿意继续租地,乙方可撤走建设物,也可协商转让给甲方。

  4、乙方在租地期内,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经营的优良环境,甲方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甲方派一名村干部专门在施工现场协调关系,并保证不能影响乙方工期。

  5、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建设临时厂房,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施工、经营生产安全由乙方负全责。

  6、甲方负责协调电通、路通、水通,其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一个月时间完成电通、路通、水通)。

  7、施工平场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甲方派员协助,周边村民协商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安全生产,坚持维护施工顺利进行。场地平整后,临时建设用工优先甲方。

  8、甲方必须提供临时用地国家规定正常所有手续证照。

  9、乙方厂区整体施工完成后,进入正常生产作业时,如有外来人员及村民来厂区闹事或干扰正常生产,甲方应负责协调并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村民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