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2.8万元( 贰万捌仟 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项、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联系人:
账号: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让与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
5.3 发明人/设计人:
5.4 专利授权日:
5.5 专利号:
5.6 专利有效期限: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
9.2 交付时间:
9.3 交付地点:
9.4 交付方式: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
(4)其他计算方式: 。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 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专有技术(下简称“专有技术”)。
2、乙方拟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并甲方拟受让该专有技术。故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从乙方受让,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专有技术。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应技术资料。
3、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4、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和材料等。
5、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7、甲方应按专有技术产品的年销售总额,向乙方交纳4%的专有技术服务费。
二、转让价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专有技术的总价格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日期。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款项后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全部转让____________专有技术。
四、保证和索赔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其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和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将所欠缺的专有技术资料交给甲方。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给付专有技术款项,迟交一日则交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为滞纳金。
5、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转让专有技术,迟交一日则交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为滞纳金。
五、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六、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二周内以挂号信将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执行合同的问题。
七、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八、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2、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九、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让与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215;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215;取得的技术成果;该标的的状况,x年x月x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215;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215;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215;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_________。
2.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
第三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技术资料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_________。
2.实施方式: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_________;
(2)技术资料和信息:_________;
(3)技术成果: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_________。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
2.双方经共同协商解除本合同;
3.出现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规定的情形;
4.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
5.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_________。
本合同终止时保密期限未满的,(甲、乙)方仍应继续遵守本合同第七条有关保密的约定。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补充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215;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215;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年月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215;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215;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215;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