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由卖方送至内蒙古额济纳旗买方工地,卖方派去现场的只是系统调试工作人员,买方必须配合人员卸货搬运至指定教室,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
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即人民币:60000元)。货到指定地点后买方查验后付货款(即人民币:70000元),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货款(即人民币:123650元)。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30的月利率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甘肃酒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6222022713002597231
开户名:倪xx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15xxxxxxxxxx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的并支付价款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由于买卖合同是生产经营管理及日常生活中最常见也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合同,故笔者对买卖合同的常见纠纷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如下调查。
一、买卖合同无法律效力
由于买卖合同的实质是所有权的转移,故这个问题是处理和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 由于受法律、市场、经济及买卖双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擅自购买城市私有房屋,也有部分城市居民擅自购买农村私有房屋。该两类房屋买卖合同违背了主体限制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即无法律效力。(一)《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此条规定明确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尚需一定的程序。(二)私有房屋分为农村和城镇两方面,其中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国家并未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
批准和办理任何手续,但国家对于宅基地的转让是有规定的',例如:19xx年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等,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也不准在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19xx年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用于买卖房屋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由此可见,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或者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以履行必要的审批、变更手续为前提,避免买卖纠纷的发生。
二、买受方无理由拖欠货款
这种纠纷是日常最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形式,主要是买受方接受货物或者设备后流动资金紧张,加之经营管理不善,很容易产生这种欠款纠纷。作为卖方,应采取以下措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订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企业在日常买卖中,最好是避免口头合同,否则产生这种无故拖欠货款的纠纷后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份条款完备的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会让恶意违约者大幅减少,他们在违约前通常也要考
虑违约成本,故书面合同中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可缺少。但目前很多企业的供货合同还沿用很多年前的格式合同版本,如违约责任条款中写得很含糊:“一方违约,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另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句话等于没写,因为目前除了适用定金罚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条款“退一赔一”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很显然,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是相当小的。往往很多企业都愿意以承担这种惩罚性微不足道的违约责任来换取自身的资金周转,尤其是大宗的货物买卖比较常见。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不是明显约定过高或过低因违约所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同时,出售方还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方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出售方所有。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余下的货款时,出售方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同时要求买受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保留好相关的供货证据。供货证据是买卖合同的最有效附件,如果出售方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则必
须保留好送货单、买受方的签收单等相关重要的原始证据。否则一旦进行诉讼时,若没有这些证据而买受方又不承认已经收到货物就很麻烦。对于企业的发票,一般在买受方未付款之前不要开具给买受方,因为发票在没有特别的约定情况下,一般都视为付款凭证。
(三)在买受方拒付货款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无论是对于恶意违约还是其它原因致使买受方延迟货款,都应该积极和买受方进行有效的沟通,确定买受方的付款时间表,同时以签订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的形式要求买受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货款后还可以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合同纠纷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纠纷是目前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通常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产品质量要求,那么作为买受方在没有合同约定情况下就应该依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出售方应根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1、《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可能危及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买受方在遇到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时,首先要有证据保全意识。下列证据材料在产品质量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是不可缺少的:
1、买卖合同及相关的票据(送货单、发票等) 。保留这些证据可以确定承担责任的相对方,通过产品的送货单据及发票可以证明产品的型号及付款情况。
2、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买受方进行有效的鉴定及分析。
3、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这些证据可以确定产品的保质期。
4、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证明产品不合格的强有力证据。
5、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经济损失证明;这些资料可以帮助买受方要求出售方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交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年月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月*日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 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 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 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 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 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 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 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