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下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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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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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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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
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做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做为入帐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数码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数码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
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数码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经营管理的_x的房产(建筑面积总计: _平方米,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租金:每年租金_x元人民币,每月租金为_x元人民币,含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电费、电话费。
三、租金及电费、电话费缴纳期限及方式:乙方须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下季度租金。
电费标准是:_元/度。
电话线路占用和维护费:每部电话一次性收取_元。
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有权核查使用的电量和电话次数、时间、市内外线情况。
四、租赁物用途为:办公用房。
五、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x元相当于三个月房租作为保证金。乙方交纳保证金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未能按期如数向甲方缴纳租金、偿付设备损坏赔偿费、延期利息、交付各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充抵,其数额相当于乙方所欠款项,但此种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各项付款及赔偿义务。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扣除保证金后,所持保证金的总额少于本合同的所载的数额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4、租赁期届满时,在乙方交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室内装修和设备等,乙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除外),并完成了缴清所有欠交款项及延期利息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三日内,甲方须将乙方已付之保证金全数无息退还乙方。
5、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届满时欠付之各项款项、延期利息、设备损坏赔偿费及其他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保证金在进行上述扣除后仍有余额,余额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不退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
六、税费负担: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基于使用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而发生的`电话费、电费及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由乙方负担的新增税费。租赁物房产税由甲方缴纳。
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行承担其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七、延期利息: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应付对方的各项费用,除仍须履行付款义务外,还须向对方支付自应付日起至实付日止的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八、进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执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交付足额保证金及壹个季度租金后,即可进驻租赁物,甲乙双方届时签署租赁物交接记录。
九、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2、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3、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益以不影响甲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维护及对租赁物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为限。
4、在乙方进驻后,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改建、增建、改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添加附着物,不得在租赁物内部或外墙涂画、钻孔,不得以任何方式毁坏租赁物及相关物业的外观。如确需改动,须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但在租期届满前,乙方应将租赁物腾空至清洁状态,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办理退租相关手续。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物及相关院落内安装固定广告或其他标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另外安装和使用烹饪,空调和采暖设备。
6、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租赁物性质,甲方的任何权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侵犯。
7、在本合同终止或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后,乙方对因不可移动之添附,而使租赁物新增加的价值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8、乙方应在暴风雨及其他恶劣气候来临之前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租赁物的内部不受损害。
9、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重型设备、货物或其他物品搬进搬出租赁物。
10、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甲方保留规定所有安全荷载重量标准和限度及所放位置的权利,以便使荷载分布均衡。
11、乙方知悉租赁物内房产、设备等,有任何危险时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
1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并须单独与甲方保卫部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做好租赁物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 甲方应保证其有权出租该租赁物,如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租赁物,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面积真实,如有出入,应据实结算。
3、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因甲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乙方及其员工和访客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定期检查和及时修缮缺陷以保持乙方使用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如出现断电、断水、电话线路中断或水管出现滴、泡、漏或出现空调故障等情形,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须在24小时内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上述情形的出现导致乙方发生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不因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6、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符合行业标准。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办公楼改造临时承租上述租赁物用于办公,除非乙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在本合同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在本合同租期内,除非甲方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单方面租期内提前解约,需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所有根据合同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均须根据本合同或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按期交付,凡逾期交付的,甲方均可根据本合同中关于延期利息的规定向乙方收取该等应付未付费用的延期利息,甲方并有权将保证金充抵上述欠付费用和利息,充抵后保证金的缺额部分乙方有义务补足。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或条款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在租金保证金中扣除全部或部分费用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因此而造成的租金保证金缺额,乙方有义务补足。未及时补足的,可按本条前两款规定处理,保证金未能或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就实际损失额或不足额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的终止:
1、乙方自应付款之日起逾期超过3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缴纳应交款项,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改变场所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或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付之保证金折抵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不安全,或甲方不尽修缮义务,或甲方不能保证租赁物冷、暖设施齐全完好、供应符合行业标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的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自接到乙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提前支付的租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逾期不返还,按本合同规定的延期利息计算标准计算滞纳金。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其他:
合同期届满后,如乙方仍需延续承租房屋时,甲方同意按现有价格继续出租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第一条 房屋坐落于____市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第三条 租赁用途:办公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 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
第五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月;支付方式押____个月的租金,付____个月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
1、按每____个月为一期支付 ;
2、首期租金____元,于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提前十天支付,交付时间分别是: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该笔租赁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并已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将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 费,乙方承担 等与乙方经营产生的直接费用。
第四章 租赁房屋交付
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按照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
第十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 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进过甲方同意,并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3、 甲方须提供乙方办理注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 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政府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免影响乙方的权利,如甲方原因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造成乙方权利受损,乙方有权从租金内扣减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七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2、 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规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
3、 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
5、 在租赁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承继;
6、 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7、 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前30天内,乙方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客户进入该租赁房屋视察,但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付对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甲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赁押金及已付租金。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租赁押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租赁押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租赁押金。
第九章 本合同变更、续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变更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更新合同条件时必须合情合理,各方均不允许一意孤行、无视行情、损坏对方的利益。本合同到期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签合同进行磋商。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船甲方或乙方损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