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租赁合同

孙小飞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地下车(地上)车库 区 号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该车库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租金后,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同时将该车库电控门遥控器一枚交给乙方于租赁期内使用,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将遥控器交还甲方。

  4、该车库租赁期限内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它用。租赁期内,车库内原有设施及遥控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租赁期限内,该车库的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因天灾等因素造成损坏或因物业因素造成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库转租他人,如若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车库,不退回当年租金,并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将赔付违约金。租赁期内甲方也不得将车库租给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如违反应赔付违约金。

  7、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甲方不退还租金。合同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约,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8、双方违约处理:其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方支付2000元(贰仟圆)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库,车位号码是 号。乙方已经对车库进行现场查看及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认可车库现状,自愿承租该车库。

  二、租期期限及车库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甲方除承担管理费外,不再另行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三、双方只构成车库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有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库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库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该车库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对车库的所有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库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租赁关系解除后,车库按现在状况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日后对车库使用权的行使。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车库现状。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