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表示愿意将自有的部份土地租赁给乙方作发展药材使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租赁时间:从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止。
二、租用方式:每亩按陆佰元租用(600.00元)整。
三、付款方式:一年一付。
乙方在使用期间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或终止租赁,
四、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期内造若造成损失,甲方将按每亩违约金叁万元付给乙方。成平方地块界线有损,将及时修复,若造成纠纷或损失,乙方将付给甲方每亩伍仟元的违约金。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 乡(镇)
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 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 亩,林地(山地) 亩、水面 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
3、流转期限: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 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 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 公斤 (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约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 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或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快发展私营企业经济,扩大“两个来源”,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亩。(祥见附图)。
二、租赁期限: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标准:经双方协商,乙方一次性付清50年租金费,每亩元。合计元。
四、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方负责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超出附图面积,协调好邻里关系,企业内部管理等问题与甲方无关。
六、双方必须遵照协议内容,任何一方违约,按各方实际损失赔偿。
七、如乙方企业今后发生搬迁,乙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收回处理。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
十、附平面图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首轮承包杨静、杨永成、龙文、王楚平的位于连山境内“炎帝山庄”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饭店概况: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是位于209国道旁林城镇大桥村与连山大坪村相邻的原“炎帝山庄”。山庄内除“大堂”上的二楼和五楼的三间办公室以外。宾馆、茶楼、大厅、餐饮厨房整体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以原“炎帝山庄”经营相同,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空调设施、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原“山庄”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经营设备。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7月1日前,将现有的物业交付乙方。如果原山庄饮食用的餐具、冰箱、大园桌、外移,必须及时归位移交给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双倍赔偿。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1、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每年的全年租赁费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款项分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以后每年的七月一日支付当年租费。
第四条、租赁时间: 租赁期10年,即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 日止。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条 租赁
甲方将第三方所建的“炎帝山庄”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转租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均已取得炎帝山庄原所有权人即全体股东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或因甲方原因中止与原出租方股东的首合同。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转租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提请原始出租方股东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从第三方承担给乙方承包所有标的物的的物业使用权,并征的原始承包股东同意交给乙方经营。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完全是原“炎帝山庄”的物业。
3、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应当支付诉其它费用,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如原山庄移交的物资被2甲方,遗失或转移的或被他人占用的,由甲方负责追回交给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6、甲方应从第三方获取并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食品卫生、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给乙方备案或到按要求提交给有关行政部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7、甲乙双方所用的水、电费由各自负责。乙方承包前,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外楼电源所使用的电费由甲方负责收取。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照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担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5、乙方可以根据经营上的需要,进行适当、必须的改造。甲方及甲方的上线出租方不得干涉,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或协商折旧后作价给乙方。如协商无果,乙方可以折除或转移属乙方承包经营添置的一切财物(包括所栽树木、水、电、餐饮设备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已付租赁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专人传递。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必须答复好的,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其他
1、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解决,但乙方未能解决的,甲方必须向“炎帝山庄”董事会捉出申请,提请出面解决。
3、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 ,土地证号为 .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 租赁单价(元/平方)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 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 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