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技术转让合同集合六篇

张东东

技术转让合同 篇1

  甲方:xxxx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xxxx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注册五类新药【药品名称】的技术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的条款。

  一、 技术标的

  【药品名称】的制备工艺及全套报批资料(不包括临床实验部分,以下同。)、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之要求,使甲方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该品种的生产批文。

  二、 技术成果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1、全套报批资料以及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之要求。

  2、甲方获得该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

  3、确保制剂工艺技术在工业化生产中的可行性,并保证该产品的稳定性达到质量标准。

  三、 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技术服务总费用:人民币拾万圆。

  2、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3、 合同签定后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申报资料及样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万圆(50,000元)整;

  4、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样品经省药检所检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万圆(30,000元)整;

  5、 甲方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后, 乙方指导甲方试制出合格生产样品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圆(20,000元)整。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度提供经费。

  2、负责申报样品的包装和灭菌。

  3、提供申报所要求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接触药品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等相应申报所需材料。

  4、负责与该新药相关的申报工作(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和支付相应的费用。

  5、负责乙方审评、放样等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负责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和全套申报资料的整理,负责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全部技术问题。

  2、 负责给甲方提供试制的申报用样品供甲方包装和灭菌,负责帮助解决试生产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 负责并保证及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善和补充有关资料。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接申报资料及样品;

  2、 如果该品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后,需要补充资料,乙方保证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后30日完成补充资料整理工作,并交于甲方,由甲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报资料。

  六、风险的承担和违约的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一条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技术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由乙方负责并于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经费。

  (1)乙方提供甲方使用的技术涉及国内外专利纠纷、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由于乙方所负责的技术资料原因,甲方未能获得生产批件。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能申报成功或未取得生产批件,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任务,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剩余技术服务费的50%。

  4、下列情况双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1) 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认可的条件下可以免除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合同的自然终止。

  七、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按本协议分清责任,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不能和解的争议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xxxx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

  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技术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产品的技术转让与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章、 术语定义

  第一条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一定义和描述的××××产品。

  第二条 “样品”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符合附件一的定义,专用于技术分析和研究的××××产品。

  第三条 “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

  第二章、 合同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 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提供专用于技术分析和研究的样品。资料和样品的具体内容、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及附件三。

  第六条 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第七条 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四。

  第八条 乙方负责在乙方提供的科研与生产环境培训甲方技术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乙方的具体培训职责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九条 在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内,乙方派遣一名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乙方的具体服务职责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十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生产所需的专用工具以及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方注册商标或商业标志。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转让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件产品另行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为方便甲乙双方计算提成费用,甲方应遵循以下规定:

  (1) 甲方应在每年1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书面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合同产品的总销售数量。

  (2) 如乙方需要,甲方应提供可以证实年销售数量的财务报表,供乙方财务代表查阅与核对,但查阅与核对工作须在甲方现场进行。

  第十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乙方开户行和收款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应遵循以下条款的规定:

  第四章、 考核和验收

  第十七条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五。

  第十八条 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五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第十九条 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合同第十八条 的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第二十条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侵权和保密条款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六章、 仲裁

  第二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第二十六条 仲裁地点在上海,按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可相应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第二十八条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传真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30天内以挂号信方式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第二十九条 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8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360天,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八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其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甲方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4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 篇5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规定,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则是其中一种。

  一、申请范围

  (一)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二)其他合同的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转让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三)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四)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二、申请材料

  (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三)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

  (四)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三)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四、认定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二)如果合同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三)不认定登记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情形

  1、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3、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而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4、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5、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以上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6、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技术转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____%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