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通大道商业城3#市场工程,使用乙方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P. C32.5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10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水泥验收: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0.3%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0.3%,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价格条款
1、沙、石、水泥、石灰建筑用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定。附:河沙78元/方,本地沙70元/方,石灰370元/吨,砾石68元/方,水泥依行情价进行调整。
2、甲、乙双方不定期对材料行情了解,确需进行调整的可调整。
3、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如今年水泥行情变化剧烈,需有厂方涨价函,经甲方确认真实,乙方方可按上涨后价格实行。)
4、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协商定价。
二、材料配送方式及运输方式
1、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乙方应请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且开具体相关送货单一式三份进行核对,甲方和现场负责人各一份,乙方一份。
2、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且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材料损失、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质量标准
1、沙、石要干净,不含泥沙,粗细要达到级配。
2、水泥要求:有出厂质量报告、合格证,达到所需标号。
四、结算方式
每月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每个月月底乙方凭现场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到公司对单,待公司确认无误后,次月初给予结算。合同期内必须保证所有材料款结清。
五、甲方责任
1、保证材料款及时到位,按期结算。
2、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充裕的时间安排配送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
2、若有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负责退货。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从签定至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
八、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请法院判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