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 台(以现场实际安装台数为准)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台设备最低30天起租,超过30天以实际发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 ,安全员为 .
六、设备进出场费:吊篮进出场费 元/台。
七、吊篮押金: 元/台。结算时可冲减租金。
八、租金结算:甲方每月 号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 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并发岗位证书。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赁费。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驻场人员的临时住所和库房,伙食费自理。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利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11、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2、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3、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吊篮安全协议
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时,除遵守工地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 4×20×20厘米。配重铁:900公斤以上(25kg/块)不得短缺。
三、吊篮严禁超载使用:标准篮(6米)最大工作载质量为630kg.
四、工作前承租方必须检查以下项目:
1、前列二、三项。
2、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提升机穿绳正确,在穿绳和退绳时,务必用手拉紧钢丝绳端及出绳端,使其处于始终紧张状态;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端坠铁齐全、离地。
4、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固定于常开位置。
5、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坠绳铁。
六、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七、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九、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承租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十二、承租方所提供的电源,必须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十三、承租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吊篮的运输组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