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铁买卖合同

张东东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电炉合格料规格:

  外型尺寸:≤500×500mm。

  厚度:重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及收货人:

  汽运到站:买受人指定货场。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买受人按合同规定对相关品种按照《废钢验收标准(试行)》现场验收,同时出具验质结果。若出现质量异议,按相关《质量异议处理办法》协商解决。违禁物品每件罚款100——5000元,可从货款中扣除或按价折吨扣除。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24小时内完成卸车。

  第六条、结算及资金支付:

  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根据财务挂帐额度分期支付现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到20xx年10月31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买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