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刘莉莉

担保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 年月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 万元。

  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

  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

  二、担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

  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

  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2

  甲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

  乙方: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投资理财的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投资理财说明

  在乙方对甲方资金承诺保本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将甲方的全权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投资运作,所得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理财服务。

  1.投资标的:国内期货品种。

  2.特 征:风险有限,收益无限。

  3.投资条件:投资者为企业与个人,投资金额大于 10 万元人民币。

  4.帐户封闭期: 壹 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取得投资收益。

  2.不承担帐户亏损。

  3.了解乙方管理帐户的状况。

  4.甲方的操作建议仅为参考。

  5.考察帐户交易状况,制止违规行为;但不得在交易时间内打开交易帐户,以免影响乙方的操盘。

  6.在合作期内,甲方帐户的资金不得出金。否则,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7.因甲方违约造成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

  1.秉承专业、敬业的原则,运用帐户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2.了解帐户资金(出入金)的变动情况。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帐户的月报表。

  4.接受甲方的监督。

  5.按照规定取得绩效收益。

  6.承担帐户亏损的风险。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合同具体执行规定

  (一)甲方于200 年 月 日在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设投资帐户,帐号为 ,交易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现委托于乙方投资运作。

  (二)委托期限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期内,交易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帐户结算:

  1.帐户盈亏=期末总金额(期末余额+期末市值)-期初总金额(期初余额+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帐户收益率=帐户盈亏/投资总额*100%。

  3.投资总额为期初交易保证金金额。

  (六)帐户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

  2.当该帐户在结算期结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追究责任;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委托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壹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想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

  2.本合同在南京签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方仲裁委员会调解,或由地方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5

  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 :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 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即¥ 元 ,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甲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总额为 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 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 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 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 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 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 条款的法律效力 。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 保资格力的变故 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6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