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xx中学 (签章)
法人代表: 周尧冠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联系方式:
毕业学校:专 业学历学位
甲方为麻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聘期自200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
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
本科学历670元/月,专科学历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 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370元/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左右,课时工资300元左右另计。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800—1000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收据退还。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两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 受聘教师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课程任课老师,聘任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关系自然终止。其中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2.乙方授课期间保证教学质量和课堂效果。
3.乙方按约取得授课报酬参照“聚成清大学习吧工资发放标准”
4.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须提前1天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3倍当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按开除处理。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单方面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通知校方,经审批同意,30天后方可终止合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后果:扣除当月工资)。
6.在本辅导机构工作时间内,学生若受到伤害,则兼职教师应承担损伤费的10%,全职教师应承担损伤费的20%。
7.乙方是我公司的(兼职/全职)教师。
8.兼职老师实习期为一个月,实习期间发放当月工资的85%,实习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完成授课,维护教学时的教学秩序以及保护学生的安全。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4.按要求支付授课报酬,乙方当月工作日未满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延缓发放上个月工资。
5.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四.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测或者经过家长反馈投诉达三次以上,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授课资历或能力)
(3)乙方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以资深教师的意见为主,年轻教师团体的意见为辅),经多次劝说仍不改的;
(4)乙方未经允许带走学生资源,单独重新与学生确立辅导关系的;
(5)七天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胜任岗位能力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用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并提前通知甲方。
五、工资发放时间
本辅导班教师工资结算以月为单位结算工资,每月号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并由辅导班通知领取,若遇15号为双休日,则顺延至下周一发放。
六、附则
1.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另行处理。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辅导甲方最后一次安排学生辅导结束时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聘任教学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讲授课程,聘期为,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80元人民币/课时,每学期支付一次。
三、乙方按甲方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活动。
四、乙方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调课者,须以书面方式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
五、乙方如果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多次违反学校的规章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不为多数学生认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教学资料,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教学活动,维持教学秩序。
七、如遇合理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应提前2周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由聘用单位(白塔岭小学)负责人代为签署。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未经对方认可,合同不得变更或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