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东光县锦都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东光县锦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使用场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地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酒店院内,给乙方举行会议/活动。
二、使用期限
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
三、使用服务费用共仟佰拾元整(¥元)。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锦都酒店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四、使用费用支付期限
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使用服务费用。
五、乙方责任
1、不影响甲方及锦都酒店宾客的正常业务活动,遵守甲方制定的锦都酒店管理制度。
2、保持会议中安静,严禁在会议室内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戏打闹。
3、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棚架。
4、不得损坏使用场地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参加人员未经甲方准许,不得使用会议室其它的设备、设施。否则因此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6、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付清租用服务费、其他费用,否则此协议无效。
7、需提供会议/活动方案、场地布置方案、营业执照和工商许可证;任何申报手续由甲方自理。
8、保持会议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它非吸烟区吸烟。
9、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等使用必备条件。
2、乙方要求提供其他特别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收取相关费用。
3、凡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一律不承担保管责任。
4、参加乙方会议或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老年人)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该场地三天的会议场使用费用作为违约金。
2、签订协议后,乙方如取消使用,甲方不退回乙方所交费用。
3、如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___方式解决。
九、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一、甲方提供设施:
甲方签章:
经办人:
日期:
(甲方)
(乙方)
一、活动时间
布场时间:20xx年3月16日会议时间:20xx年3月17日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会议厅,费用为1200美金,于会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2保证乙方活动期间的时间。
3无偿提供的服务项目:室内照明灯光、贵宾休息室及茶水、同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4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清洁服务。
5为乙方提供一般性会场保安服务。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活动时间,如有超时需要,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价格交纳等时费用,在活动结束当日,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2乙方动用甲方场地内设施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及同意。
3乙方应遵守相关规定并禁止吸烟,不得破坏公物,保证设施无损,如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4禁携带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及违禁用品。 10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时间,如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会议室。
(二)位置:。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会议。
第三条费用
(一)租金共元整(小写¥ )。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元整(小写¥ )。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
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
(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延付租金及押金3日以内的(含3日),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违约金¥;乙方延付超过3日或乙方明确表示拒付租金及押金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租金损失、律师费、交通非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款项甲方不退。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和装饰物等)出现出现损坏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执行。
(五)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三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的,除须继续履行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无约定的,参照中国现行法律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效力相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