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五篇

李盛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1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供方):河南浅秋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需方):

开户银行:河南工程银行

账号:62220_9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货款

羊毛衫 TT-56(女)(灰)50件;

羊毛衫 TT-56(女)(黑)50件;

羊毛衫 TT-56(女)(白)50件;

羊毛衫 TT-56(女)(黄)50件;

羊毛衫 TT-56(女)(红)50件;

羊毛衫 SK-67(女)(橙黄)100件;

羊毛衫 SK-67(女)(橙红)100件;

羊毛衫 SK-67(女)(嫩黄)100件;

羊毛衫 SK-67(女)(大红)100件;

羊毛衫 SK-67(女)(紫红)100件;

羊毛衫 SK-67(女)(蓝灰)100件;

羊毛衫 SK-67(女)(全黑)100件;

羊毛衫 SK-67(女)(粉红)100件;

羊绒裤(女)S 50件

羊绒裤(女)L 50件

羊绒裤(女)XL 50件

羊绒裤(女)_L50件

羊绒裤(女)_XL 50件

羊绒裤(男)L 50件

羊绒裤(男)XL 50件

羊绒裤(男)_L50件

羊绒裤(男)_XL 50件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利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双方核定单价为:羊毛衫TT-56(女)单价225元人民币;羊毛衫SK-67(女)单价260元人民币;羊绒裤(女)单价150元人民币;羊绒裤(男)155元人民币。共计人民币332750

元。

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按上述价格执行50%人民币赔偿。

第四条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32750元人民币的抵押金,逾期不付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下的300000元补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和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当事人乙方因不可抗力不恩能够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

甲方(供货方): ____有限公司

乙方(购买方):___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购大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大米( 稻花香2号)

2、供货规格: 10kg/袋

3、供货价格: 5.00元/斤

4.供货数量: 30万斤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运杂费支付:到达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直接支付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大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大米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2、乙方要求甲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乙方要求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若甲方不纠正,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

3、交货时,乙方抽检(以乙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甲方所供货物未达到乙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乙方将拒绝接受甲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付款方式:乙方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和乙方财务处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乙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

甲方,并依约办理罚款,甲方不得异议。

2、 如甲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

同意解约, 乙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乙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甲方不得异议。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年 4月 1 日至 20_ 年3月 31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 年x 月x 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3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电话: 买方电话:

卖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买方就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蔬菜大棚情况 卖方将手内一个大棚带棚内西红柿一起卖于买方,地点在前刘寨宿田公路路北,前刘寨建材市场东临,从南数第二个棚。

二、卖方保证该大棚的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贰仟元整(¥1120_元)。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四、卖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以及有关大棚所有配件(如棉被、卷帘机等)债务,与买方无关,其它卖方因素而给买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签名): 卖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人签名:

蔬菜大棚购销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经鄂州市江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张精良友好协商,由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GP-825型蔬菜钢架共 栋,面积 平方米,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大棚规格为:三纵四卡,间距0.8m.

一、 钢架大棚总造价

本次合同总造价人民币(¥: 元整),即每平方 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实际总价以验收时双 方确认面积计算。)

二、 技术参数

1、 设备名称:GP-825型蔬菜钢架大棚

2、 技术指标:抗风压36_-41kg/㎡,抗雪载不低于25kg/㎡。

3、 大棚具体数量与规格

大棚顶高3米,肩高1.6米,拱间距0.8米。

4、 结构形式:两拱杆连接圆拱形。

5、 主体钢结构:单栋棚钢骨架采用国产Q/12JH4855-20_热

轧钢板及热轧直缝焊接。为合理利用钢材性能,单栋承重采用经型钢结构,主体结构主要:

拱杆:焊管: 25×1.5mm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认真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者按每天工程款总额1%支付赔偿。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盖章,双方代理人签字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日期:月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现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安琪儿原装进口有机奶粉系列购销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合计人民币:叁拾玖萬玖仟陆佰元整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2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上述报价表之定价执行。如因产品之生产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发生变化,导致价格出现变动时,应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再定。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按上附第一条之价格执行。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采用纸箱包装及进行保护处理。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0_年04月10日。

2.交货地点:珠海。

3.运输方式:船运。(如有其它状况将采用适合运输方式,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验收方法:采用抽检,由甲方抽样送国家认证合法机构检测,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20%之订金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付清,65%剩余货款于送货完成当天付清,15%剩余货款90天内付清。

第八条 运输费:甲方承担一次从香港到珠海的船运费用及珠海码头到乙方指定地点的汽车运输费用。

第九条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相关保险及承担交货前的所有风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延付货款,或者乙方付款后甲方无法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就此批货定金2倍的金额缴付违约金。

2.甲方如出现提前交货,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的情况,甲方应赔付乙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变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及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代为处理不合格产品,乙方应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具体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能履行合同之证明,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经济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附页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盖章)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