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范本1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龙小伟的三桥车,牌号,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范本2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牌号: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车转让价人民币 元。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人民币(大写)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辆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若该车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范本3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路桥至监利线路客车(浙J53076)整车的二十分之一股份转让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车辆股份全款 元整。车款支付后该车二十分之一股权将由乙方自行经营,收支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签订后该车的债权、债务及有关经济遗留问题一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反悔。
三、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切收入与开支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四、此股份转让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范本4
出卖人(甲方):付汝强、男、汉族、
身份证号:
现住新疆奇台县步行街天山旅馆,电话
受买人(乙方):殷建峰,男、汉族、
身份证号:
现住奇台县阳光裕景,电话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新疆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新BB4383,
一、甲方于20____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20____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20____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20____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____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____年3月27日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_______元(含车辆售价_______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____年___月___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_______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合同:
一、甲方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_______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______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_______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原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