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汽车销售合同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 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 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 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 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 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 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 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 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 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 甲方将为乙方免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 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_________网提供”字样。
5.6 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 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 滞销产品:每月_____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 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 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 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 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 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 订货周期:_________天。
9.3 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 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 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 经销期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0.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表:
代理商编号:_________(代理商填写)
代理商合同号:_________(代理商填写)
价格单版本号:_________(代理商填写)
订货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网公司填写)
中国_________网标准配置订货单(代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订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今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
商品编号商品名称数量 经销单价折扣金额合计金额备注
乙方到货
签收人:
身份证号:
总计 (大写): ,¥:____
返款额 (大写): ,¥:____
货款金额(大写): ,¥:____
订货条款:
1)付款日期:本订单生效后立即付款。
2)交货日期: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交货,于三个工作日内以铁路行包或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发出,选用汽运方式的客户将外加保险,收货地址为乙方指定的区域中心城市。
3)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乙方付款后7天内未到达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作违约处理,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处罚或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4)本订单为甲乙双方所签定《汽车饰品经销协议》附表,本合同未明事项,按甲乙双方所签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5)以上各项必须逐项填明不得涂改,经甲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
供货单位: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签字)
订货单位: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关于上海汽车销售合同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车号为_____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价格为__________ (¥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 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__________式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_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关于上海汽车销售合同3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及工作效益,促进双方业务往来,简化作业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附加条件:
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编号、规格、价格、质量标准、包装标准,保修及更换规定,见附件内容;
1、
2、
3、
二、供货方式
1、甲方以现有产品库存供货;
2、乙方急需的产品或正常需求产品,甲方如无现库存,甲方紧急采购产品并在当天通知乙方,同时承诺送货至乙方的具体时间.
三、供货方式及费用承担:
1.供货方式:甲方必须将货物(产品)送达乙方指定地点指定的人员签收。
2.费用承担:甲方自行承担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相关费用。
3.订货方式:乙方以打电话方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
四、货物验收
1、乙方在验收时应当检验货物编码、数量、规格、包装是否与清单相符,当场拆开包装,仔细检查其外观是否有损缺,产品是否齐全完好,确认无误后乙方收货人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2、以上验收工作完成后,视为乙方正式收货。乙方的验收只是针对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的确认,验收后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仍然应当承担责任.
五、结算方式
1、 对帐
a) 甲乙双方约定在每月 日前核对上月供货帐单。
2、 发票与结款
b) 甲方每月 日前负责开具:
1.□ 17个点的增值税发票; 2.□ 6个点的增值税发票;i. 3.□ 4个点的增值税发票 4.□ 普通发票
2.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乙方或派人直接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于月底前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甲方法人授权指定人员到乙方公司领取(指定人须带上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遇节假日顺延)。
3.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于次月日前将支票开好。
4. 乙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领取支票或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5.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领取支票的日内(包含休息日)未派人领取,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当月领取货款,次月10日前另开支票时需交纳50元支票的工本费。
6. 甲方领取支票时,指定人须带上公司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
7.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乙方或派人直接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于月底前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甲方法人授权指定人员到乙方公司领取(指定人须带上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遇节假日顺延)。
六、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2)尽量为乙方提供准时、快捷的送货及代运服务;
(3)向乙方提供有关汽车产品资料查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4)采用订急件或期货方式满足乙方需求;
(5)协助乙方建立有效的仓库管理及合理库存;
(6)及时为乙方处理好质量索赔工作(在日产公司允许的工作程序范围内)
(7)及时、快捷地处理乙方有关货品质量或服务方面的投诉。
(8)对乙方验收产品时拒收的产品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关费用。
(9)对乙方超过保质期仍未销售的甲方供货产品,负责退换货并承担运输费用等。
(10)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索赔等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每次下订单前,须将材料名称、编号、数量等资料提供给甲方,以提高甲方送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
(2)认真做好每次购货的验收工作,对于易损件拆装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
(3)及时反馈有关甲方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市场价格等信息。
(4)向甲方提供乙方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的姓名、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印鉴等资料;如以上资料有变更,及时通知甲方最新变更资料,若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自行承担因供错资料(如车型、年款、有否改装过)所造成的损失。
七、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准确的所需产品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当场检验货物。
2.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
(3)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作为样品展示,
(4)有权要求甲方定期免费提供有关产品使用、性能、注意事项的相关培训。
(5)甲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八、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违约责任
1、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不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4、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出现的纠纷,双方有权通过深圳仲裁机构申诉。
(1)甲方未按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和重新包装的费用,或产品包装价值 %的违约金付给乙方。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未尽事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或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 址: 地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关于上海汽车销售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
3. 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
4. 甲方暂提供的首批 系列产品在进入 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
5.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
4. 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
责任。
五、乙方任务
1. 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
2. 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
7. 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
8.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委托代理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中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货物由乙方自提,在提货及销售过程中造成损伤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需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及验货签字收获,风险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若产品再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随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费。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
九、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修改、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乙双方即时向对方提供销售进度信息及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
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责任方构成违约,无责任方首先可书面通知责任方并给予责任方二十天地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责任方仍未修正,则无责任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责任方。
5. 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急购车款,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随意夸、隐瞒或虚假承诺等情况,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 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5. 如本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条款无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7.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市面,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再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潍坊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代 理 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关于上海汽车销售合同5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地、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订购以下车辆: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所需的购置税、车辆检验费、路桥费、车船税、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车价中不包含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车辆入户手续的服务。
二、订金: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预付订金(人民币) 元整。
三、交车时间、地点、提车方式及购车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地点:展厅。
3、提车方式:自提。
4、购车方式:
四、质量、维修: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乙方向甲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在甲方购车辆时必须向甲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甲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乙方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未向甲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甲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