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续签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____村____组,户主:____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林地改革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该林地总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____,西____,南____,北____。
承包期限_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保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债务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间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登记申办林权证。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变更林地使用权等损害林地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自有林木产品及其产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依法流转经营,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流转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资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5、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三、承包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1、承包价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四、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双方负责人、经办人或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续签合同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服务得内容和要求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地址为:陕县____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范围为: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得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得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得水电及清洁用品得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得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得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得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得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得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得,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得,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得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厂乙方:盖章:盖章
林地承包续签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承包林地地点:村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从20____年11月18日至20____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续签合同4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续签合同5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