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服务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我局为全面落实关于县政府加强我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要求,在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用地保障等“龙头”工作的同时,更是把优化服务、再造高速流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地和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难题摆在突出位置,提出“符合条件加速办,企业有需上门办,主动介入提前办”。对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我局还主动跟踪,提前介入,指导帮助企业化解在用地及相关权证办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保证我局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我局提出以下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通过定期上门征求意见,宣传解答有关政策法规。
定期上门办理有关服务事项,协调好相关事宜;定期上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用地和融资难题,通过简化企业土地抵押登记手续,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我局规定对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材料、程序、时限和要求,对符合报件要求能及时办理的,当场办理;对报件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认真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从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
三是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
通过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对企业的咨询、求助和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优质国土服务环境。
四是建立首问负责制。
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开通为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主动帮助联系,做好衔接,协调好局内部科室间的运作,减少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帮企业所需,急企业所难。
五是建立限时办结制。
凡外单位人员或群众来本局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必须限时办结:能当场解决或办理的一般性事项,必须当场解决或办理;不能当场解决或办理的事项,要向当事人明确解释有关事项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所需补充和携带的材料、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等,或在7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