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统一发放管理及使用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发放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统一调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各社会团体依法依规使用会费票据,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举办“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统一发放管理及使用培训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8:30-15:00)
地点:中国科技会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二、会议内容
(一)《关于调整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说明
(二)新的会费票据发放方式介绍及会费票据使用有关政策解读
主讲人: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副主任田平华
(三)交流答疑
三、参会人员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管理和使用会费票据负责人(名额有限,每个社会团体限报1名)。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17:00前登录www.npo.net.cn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名额100人,报满截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 晋 马晓红
联系电话:010-85110727 17090115959
传真:010-58124115
附件:乘车路线图
培训地址:中国科技会堂(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木樨地桥西北角)
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车,A1西北口出。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