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要求,我就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我局将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竭尽全力抓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20xx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随着我县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城市容量的扩宽,建设任务重,针对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继续深入其它工地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行动,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局领导班子也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加强分类管理
加强对房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大型设备、高支模和深基坑的监管。特别着重做好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民生工程的监管力度。对市政重点工程,现场指挥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签订合同时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条款纳入其中,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办法,对施工企业因违章操作不文明施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采取措施,狠抓了关键时段建筑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高考”、“党代会”等重要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这些关键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提前做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针对这些特殊时段大部分社会单位放假、工地不停工,监管薄弱,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等现实特点,多次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查、检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建档立案,并落实单位限期整改消除,起到了良好的预警效果和指导作用,确保这些关键时段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3、抓住亮点,打造工作特色。
在工作中加强了质监、建管的联动机制,每月不定期组织质监、安监、建管联合对指定的在建工程进行联和检查,做到质监建管无缝对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小册子等形式,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和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局安全生产管理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导致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局安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三、20xx年下半年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
由于我县境内的施工企业聘用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防止伤害与被伤害的能力不足,加之少数的项目监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够重视,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为此你们一定要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部分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专业不对口,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以后一经发现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将对监理公司进行严肃处罚。20xx年下半年我局将开展以下重点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情况,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和程序的管理情况。
一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批准的情况,以及方案交底、实施及验收等过程监控的情况。特别是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等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开挖、支护、临边防护、验收、变形观测等情况。
三是高支模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支撑系统搭设并验收,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过程监控是否到位等情况。 四是脚手架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搭设并验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达到标准,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是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验收、检测、使用、维护保养及拆除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2.监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的情况 一是监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巡查、督查、责令整改和停工整改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问题、制止不规范行为、不严格监理行为等情况。
二是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上级下达文件精神,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代表现场带班值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节点、环节实施过程的监理情况。
3.全面检查汛期、暑期安全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落实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暑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
二是否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确保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是否对汛期、暑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汛期预警、预报、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
20xx年下半年我局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抓好以下几点:
1、把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要以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导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抓好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
(2)加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取证培训和监理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从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入手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制;
(2)从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现场安全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立起强有力的长效综合监管机制;
(3)从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来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提高。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规章办法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建设,促使企业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
(2)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行为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减少和杜绝施工现场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3)加强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逐步推行上级机关向下属公司委派专职安全员制度,提高企业监控能力、信息反馈效率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
(4)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突出强化以下工作:
(1)继续推动解决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基本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需要;
(2)积极开展安监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学习,组织集体或专题学习,注重自学,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安全理念,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建设现代化滨河城市和平安中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领导、同仁们:
我委根据《长江市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再巩固再提升“百日行动”推进计划》制定本辖区建筑施工领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自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委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部完成,发现隐患问题自查整改率100%;园区三级复核已全面覆盖,复查项目16家,发现隐患问题301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82份,停工通知单2份,已完成整改隐患301项,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建立在建项目底数清单,本行业问题隐患清单,及防控措施清单,检查过程及隐患整改情况全程记录,并保留相应影像资料,“一患一档”,隐患闭环,不留死角;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培训2次,参会培训人数多达300人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领导带班每周1次“四不俩直”安全检查;积极组织开展落实建筑施工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春风行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告知承诺。
根据本次会议要求,我谈一下下一步我委的工作打算:
一、思想认识上要重视再重视
自20xx年7月15日开展长江市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再巩固再提升“百日行动”以来,我委在建项目被我区“百日行动”小组多次检查出安全隐患,值得我委认真反思、深刻总结。
一统一一个思想。我委将充分认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察暗访、四不俩直相结合,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形成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
二传递一个信号。安全生产只有工作日、没有休息日,安全生产必须要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必须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我委将积极聘请长江建筑施工领域专家对所有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定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通过警示教育时刻传递一个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信号,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三明确一个目标。作为园区的我委,建设项目多,建筑占地大,一直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在项目建设的同时,项目安全施工既是底线,也是红线,任何生产安全事故都可能对在建项目推进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们将也必须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担负起推动在建项目安全平稳推进的重大责任。
二、行动上要扎实再扎实。
我委将坚持把隐患排查整改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找准排查整治的着力点,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全面开展再排查。现在临近岁末年初,各施工现场抢工期、赶工期现象频发,针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施工现场,我委将迅速采取行动,组成安全生产工作组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要“严”字当头,按照所有工程项目“全覆盖”和所有施工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清仓见底”,不放过一个漏洞、不忽略一个隐患、不留下一个盲点。
二深入开展再整治。隐患没发现等于零,发现了没解决同样等于零。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我委将建立健全发现隐患、隐患整改、复查复核全流程管理机制,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跟踪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日报报长江“百日行动”小组,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清零”。
三积极服务再宣传。
我委将强化安全服务意识,从安全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等方面入手,全力提高安全服务水平。从土地平整、开工建设到项目竣工全流程的安全服务,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为解决人员短缺、专业力量薄弱问题,我委积极联系第三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开展专家带队检查,听取专家建议,对存在的安全短板查漏补缺。同时通过领导带头讲、专家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等方式,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安全生产宣讲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
三、责任上要落实再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委将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做好春风行动的宣讲教育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上决不能“掉链子”。施工单位要开展全员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继续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方案后施工、先交底后操作,特别是关键岗位要保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确保安全成为根植于内心的自觉行动。建设单位要履行建设程序,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监理单位要适时有效开展巡查检验,对关键环节、关键工序进行现场监督。
二是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筑施工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点,既要对项目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也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履职到位、监管到位。
三是切实扛起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属地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委将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我委领导干部承诺亲自抓、强力抓,带头指挥调度,带头协调推进,带头督查检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查隐患,坐镇前方抓推进,直插现场促整改,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取得过硬成效。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委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九)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根据规划,将不断加快轨道工程建设,未来我省还将有3个城市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影响面广,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确保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江苏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建质[]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当前季节正值各地施工高峰时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为我省建筑生产安全工作继续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专题会议,主要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集中整治我区全域内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在此,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这段时间的走访调研,我深切感受全区高层建筑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早期消防设计问题突出。存在消防车通道狭窄,无救援场地等情况,加之私家车普及,占道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火灾扑救。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部分建筑消防维保经费投入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自防自救能力不足,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甚至瘫痪。三是高层建筑救援难度大。建筑高度越高,消防系统就越复杂,高层建筑内部人员众多,火灾后疏散困难,消防救援设备落后。这些问题事关我县高层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的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必须引起各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要全力推进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消防安全“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攻坚克难,切实提高治理水平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努力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一是严把源头管控。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等情况的发生,尤其要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转包分包现象,决不能埋下隐患。二是狠抓打非治违。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落实监管责任,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的高层建筑,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该关停的依法关停。三是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的问题,要督促管理单位或物业办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同志要亲自上阵,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应急管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抓好对全区高层建筑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经发局要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住建局要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排查整治。公安局要全力配合,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各镇街要将本行业、本系统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实施,确保消防安全。
总之,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既是民生所需,也是纪律要求。全区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高度,扛起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完成消防安全各项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