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关于我单位在今年二月份违规向全站干部职工发放交通补贴一事,我表示深刻反省,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作深刻检讨。
在发放补贴之前的会议上,起初我内心是不同意的,但考虑到单位干部职工在去年工作期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工作非常辛苦,同时单位干部职工的总体工资待遇偏低,特别是站里大部分职工都是年轻同志,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放弃原则,同意了补贴的发放。为此,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不停反思、深刻检讨自己的主观决定,心情非常沉重。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政治觉悟低。
十八大后,党和国家提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大力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却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与党的要求相违背。
二、纪律性不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没有遵守党的要求,没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中。事前,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决定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以致事态未及时刹车控制,未能杜绝后续结果的发生。
三、存在侥幸心理。
由于认为这次发放的费用是全站干部职工交通补贴,所以我认为应该不会被外人知道。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理想信念淡化,纪律观念淡薄,未坚持原则才做出了违规的事情。
事情已经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作检讨也难表我悔恨痛惜之情。归根到底,还是我没有认真深入理解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精神,对自己要求不严。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辜负了领导的培养与信任。经过这次事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给我站带来的不好影响感到愧疚。
作为单位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我必须要为我的过失负责。同时也希望领导能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必将以这次教训,作为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加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政策法规有要求的坚决遵守,违规违纪的事情坚决不干,班子议事一定要讲原则,坚持党性,争做一名遵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检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