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20xx年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威山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漳龙城建[20xx]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xx年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威山新村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编码: 20xx-350603-47-01-00632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xx年龙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威山新村。
二、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三、建设地址:龙文区威山新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改造提升威山新村小区内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通信、围墙等基础设施,配套无障碍设施、停车位布置、雪亮工程、公共配套修缮及配合供气、供电土建施工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6.06万元,由业主多渠道筹集。
六、建设期限:11个月。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意见(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xx]571号),项目单位须在开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九、项目涉及维护社会稳定、规划、用地、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卫生、节能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属政府性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十一、请据此批复认真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条件具备后抓紧组织实施。
xx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2月24日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请求立项建设20xx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的请示》(南威智慧报〔20xx〕17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桂财综〔20xx〕4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调整南宁市20xx年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批复》(桂建函〔20xx〕3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对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扩大投资激发内需具有重要意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意20xx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南宁市辖区内。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阳南永和小区(二期)、北湖东三里4号小区、南宁市皮鞋厂第二生活区(二期)、广西茶叶进出口公司南宁茶场宿舍、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职工宿舍、南宁市公交总公司宿舍、广西计量仪器厂宿舍、(银湖小区)区农行宿舍、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宿含等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1979户,总建筑面积119111平方米(南宁市皮鞋厂第二生活区、新阳南永和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已纳入南宁市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不在本项目批复范围内)。
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一)楼栋本体改造面积119111平方米,包括小区内的楼栋设施、建筑修缮、房屋建筑提升等;
(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面积51473.73平方米,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提升等;
(三)新建小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554.58平方米,其中新阳南永和小区(二期)8平方米, 北湖东三里4号小区78平方米,南宁市皮鞋厂第二生活区(二期)189.1平方米,广西计量仪因厂宿舍155. 43平方米,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宿舍124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约5860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本级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