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书

阿林

我国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书

  [摘 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精准扶贫作为改善农村经济面貌的重要途径,在城乡统筹建设过程中受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地在扶贫攻坚的道路上进一步提出要理清思路、强化责任,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本文对当前我国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旨在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精准扶贫;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十分明显,贫困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做好扶贫工作。当前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冲刺期,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扶贫目标不明确、群众的社会参与度不足、扶贫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都是影响扶贫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必须要加强对传统的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精准扶贫就是对传统扶贫工作进行创新的重要途径,是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的测量。能够真正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在扶贫工作中各地政府要理清思路,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扶贫举措,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提前完成扶贫任务,实现全面小康。

  1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1.1 农村情况复杂

  在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很容易出现一些特殊的复杂的情况,导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难度增大。例如部分农村在制定与执行贫困户认定标准过程中,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从而引发家庭之间的纠纷与摩擦。再比如当前很多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到城市务工,大量年轻人口流入城市,留在农村的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在农村长期居住的家庭成员不足三分之一,因此在扶贫工作中很多细节工作的开展不够全面,不能得到落实。另外,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一些扶贫工作人员的思想比较传统,其工作方式也比较老旧,不适应于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精准扶贫是对传统的扶贫工作进行创新的重要途径,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要做到精准识别,帮扶到户,但是在设计工作中由于一些工作项目缺乏明确的标准,很难让所有群众都信服,因而导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受到阻碍。

  1.2 农民素质较低

  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与配合,但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百姓的素质水平有很大关系,农民的素质水平越低,其经济发展越慢。当前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民素质水平较低,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都不够高,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发过程中,太过注重一己私利,没有顾全大局的意识,面对利益之争往往互不相让,给精准扶贫中的识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同时,由于农民的文化层次不同,其经济基础也不同,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做到精准帮扶的难度较大,每个人的素质之差影响了扶贫的进度。

  1.3 农民收入测算难度大

  精准扶贫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对贫困户的识别,只有做好精准识别,才能根据当地的贫困状况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扶贫帮扶。在对贫困农户进行识别的时候识别难度较大,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城镇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人们的就业渠道越来越广泛,就业形式和利益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农民的收入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收入水平有所增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对用户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充分、准确的调查之后才能确定扶贫方案,而当前调查核实农户收入的难度不断增加,加上我国城乡统筹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渠道,一些隐性收入很难进行准确的核查,为精准识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 精准扶贫对策建议

  2.1 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对贫困农户的识别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精准识别,对真正的贫困农户进行识别和定位,并且根据贫困农户的数量、规模、贫困状况制定相应的扶贫政策。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1 加强对识别政策的完善。在贫困户的识别过程中,由于缺乏刚性的、明确的标准,因此导致贫困户识别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尤其是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贫困户进行识别的时候难度最大。在识别过程中可以加强对识别政策的完善,制定明确的区分标准,对农户的贫困程度进行界定。例如将上一年的收入作为评定一个人是否为贫困户以及为哪一类贫困户的标准,将已经拥有各种显性财产,例如房子、车子等财产的人都可以被定义为脱贫户。在识别的过程中应该要对各种识别政策进行明确,使得群众能够知晓各种评定标准,从而做到公平、公正。另外,在对贫困户进行界定的时候,要执行优先原则,家庭收入少的优先、年老体弱的优先、党员贫困户优先。

  2.1.2 群众要积极、准确地申报。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应该要组织群众积极进行申报,对自己的收入状况、拥有的财产进行准确申报,针对当前有的农户不愿意如实申报的问题,要积极做好农户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引导其进行主动申报,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项目都统一申报出来,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提供相应支持。

  2.1.3 及时对贫困户信息进行公示。为了确保精准识别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在精准识别过程中要及时对申报通过的贫困户信息进行公示,一般以村委名义进行张榜公示,并且要征求群众的意见。群众可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公示的结果提出异议,政府根据群众提出的异议再次进行调查,并且要将第二次申报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确保群众有参与权、知情权。公示结束之后还应该要建档立卡,将贫困户的信息建档保存,确保精准识别任务可以及时完成。

  2.2 制定详细的评议标准

  在精准识别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户的申报情况进行评议与审核,一般可以将农户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低保特困户,指的是具有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的、大病大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群,符合该范围的人群,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低保的标准对其进行复核,并且建立档案,将其列为帮扶对象,进行专项帮扶。第二类是除特困户外上年收入在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以下的农户,该类贫困户具有很强的脱贫意愿和能力,政府要给予及时的帮扶,帮助其找到脱贫致富的项目,促进脱贫工作的顺利实施。第三类是上年收入超过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的农户,对于这类农户在上年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要进行巩固,政府要从扶持政策、金融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农户提高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从而使得更多农户可以尽早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