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民代表大会建立。
2、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按照国家文化部规划建立的“国家+省+市+县”共四级保护体系,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扩展。
3、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为各民族长期生产生活的传承实践成果。在多年保护工作中,按照项目不同属性梳理形成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共十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