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的用法: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已经完成。“得”前面跟的多数是表示动作的词或词语,后面跟的都是形容事物状态的词或词语,表示怎么怎么样的。如,慢慢得走。
2、结构形式一般为:动词、形容词+得+副词。如:“牙疼得厉害”中,形容词“厉害”是动词“疼”的补语。
3、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可能、可以,如: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用在动词和补语中间,表示可能,如:拿得动;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连接表示结果或程度的补语,如:跑得喘不过气来;用在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完成或动作、状态的持续。
4、形容词的用法:形容词主要用来描写或修饰名词或代词,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 状态、特征、或属性,常用作定语,也可作表语、补语或状语。
5、从语义上看,形容词可分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性质形容词表示属性,形容词是表示性质或状态、能够受程度副词修饰、不能带宾语的词。如果这个词可以在前面加“很”,但后面不能接宾语,就一定是形容词。
6、在句子中,形容词如果处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具有明显的表示人或身份的特征和意义,形容词就转化为名词。所谓使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具有“使……怎么样”的意思。使动用法中的谓语动词,有的是由名词、形容词活用来的,活用之后,它们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也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