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共有17个地级市,分别是: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莱芜。
2、山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简称“鲁”,省会济南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北纬34°22.9′—38°24.01′、东经114°47.5′—122°42.3′之间。境域包括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山东半岛突出于渤海、黄海之中,同辽东半岛遥相对峙;内陆部分自北而南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4省接壤。全省陆域面积15.71万平方公里[1],17个地级市,县级单位137个;常住人口9946.64万(2016年末)。